我与开发商9月24日签定认购书,交纳1W顶金.约定1.甲方为乙方保留所认购房屋,保留有效期自本认购书签订后7日内有效. 2 乙方同意在签订本认购书之日起七日内支付购房款并签署购房合同. 3 乙方一旦逾期不履行认购行为,或中途单方解除本认购书,则视乙方违约.定金不予退还.七日内开发商并没让我交款签合同,现在过了七天认购书是不是就无效了?我有权要回定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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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但有权利要回定金,而且可以双倍要求开发商返还定金。这主要是定金具有惩罚的功能。定金有违约定金、成约定金、证约定金、立约定金和解约定金几种。这里的定金属于立约定金,虽然我国合同法、担保法对立约定金没有规定,但在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里却有明确的规定。参看下面5。 1、证约定金 即为了证明合同关系的存在而交付的定金。证约定金不是合同有效成立的构成要件,仅是合同关系存在的证明,罗马法上即采这种定金。在当今世界各国立法中,证约定金得到了较为广泛的承认。 2、成约定金 即作为合同关系成立要件而交付的定金。合同是否成立,是否发生法律效力,取决于定金是否交付。交付了,合同就发生法律效力,不交付,合同就没有成立。此时,合同是附条件的合同,以定金的交付作为合同成立的要件。我国法律没有规定这种定金,但不排除当事人依合同自由原则将定金的交付约定为合同的成立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6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 3、违约定金 即由当事人一方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时得没收或加倍返还的定金。亦即在不履行合同的条件下,定金交付人有过错,接受人则可没收定金;接受人有过错,则加倍返还定金。在这种情形下,定金的没收或者双倍返还,完全以违约救济的形式而存在,能够间接起到强制履行合同的作用。 4、解约定金 即为取得合同解除权利而交付的定金。依据解约定金,定金交付人可放弃定金而解除合同,定金接受人可双倍返还定金而解除合同。因此,这种定金的最大特点在于,它给予合同当事人在放弃或双倍偿还定金的条件下,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7条规定:“定金交付后,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以丧失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对解除主合同后责任的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 5、立约定金 即为保证以后正式订立合同而交付的定金。立约定金于合同成立之前交付,但它不是合同成立的要件,也不是合同成立的证明。其作用只是保证当事人有诚意建立合同关系,如果当事人无故拒绝签订合同,则丧失定金或加倍返还定金。我国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立约定金,但实践中,特别是商品房预售实践中,广泛存在这种定金。在签订正式商品房预售合同之前,预购人往往与开发商要签署“确认书”等之类的文书(预约),约定由预购人交付一定金钱的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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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双倍要求开发商返还定金。关于这问题,有明确的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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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律师的回答少了一个前提,即应当看看究竟是谁违约,因为楼主所言“七日内开发商没让我交款签合同”,这有两种可能:一是楼主自己在七日内没有去交款签合同,则开发商有权罚没楼主的一万元定金;另一种情况是开发商在七日内又将该房另售他人并与之签定了合同,则该开发商应当双倍返还楼主的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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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问题我建议你还是到社会与文化的法律栏咨询比较好,那里有比较专业的律师。希望你如愿拿回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