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视上经常经常看见外国的还有香港等地法官和律师出庭时头上带着那叫什么东西?为什么要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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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发15世纪欧洲宫廷的男性贵族时兴戴假发,一般为白色或淡黄色的,材质好的为羊毛,也有用人发编织的.久而久之,假发成为身份高贵的象征而延续下来成为一种习惯.早期欧洲法庭的法官和律师也多为贵族,因此此种习惯也被带到法庭.逐渐的,英属殖民地的法庭,凡是高级法官和高级律师,都要配带假发.假发也就成了和法袍一样的固定装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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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发,是按照规定戴的,是表示公正、庄严肃穆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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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发。为了显示经历和经验。因为法律职业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职业。就象医生。人们不喜欢年轻的,因为他经验不够。所以,在西方,法官群体又被人称为银发群体。因为经验在从事法律职业过程中的重要性,所以法律人要戴假发,以给人以可靠、信任、权威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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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是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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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律师执业行为守则》中附件11规定(3)头发从脸及额头向后,假发应尽可能遮盖着头发,头发若足够长应将其卷起。戴假发的传统在英国有一百多年的历史,是贵族时期的传统。假发已成为英联邦法律人符号特征,英联邦法律人出庭或者参加重大典礼活动都佩带假发,完全是当时的流行使然,并没有任何强制性的法律规定。假发一般是由马尾巴做成的。数百年过去了,人们习惯性的将假发与地位、身份乃至正义联系起来。事务律师一般不得佩带假发,在英国有过诉讼即事务律师获得出庭权以后因为没有戴假发的资格而向上议院提出了好几次不成功的陈情,而不少被告人也优先选择可以佩带假发的出庭大律师为他们辩护,据说是否戴假发还直接关系到对陪审团的说服能力呢! 英联邦法官出庭时着黑色的长袍是为了纪念圣安妮女王(1702-1714年)而穿的丧服,所以是黑色的,他们佩带的也叫假发。一般认为是1620年前后,路易十三为了掩盖自己的秃顶而戴假发,引起经常出入宫廷的贵族效仿,随后风靡欧洲,以至于连妇女都戴着各式的假发出席社交场合。到十七世纪六十年代,这一时髦又由英王查理二世传到英伦三岛。榜样之外,假发的流行还有一个原因。据垄断英联邦假发行业的埃德和拉芬斯克洛夫工厂(Ede & Ravenscroft)介绍,由于十七世纪的欧洲缺乏供暖系统,人们不便洗热水澡,为了防止寄生虫的滋生,最好的办法就是留短发而以长长的假发替代。起始的原因是对法官的一种保护,文明开始用法律制裁罪犯的时候,肯定谁也不愿意当这个恶人,尤其是去宣判某人的死刑,所以戴面具和假发把自己包装起来,罪犯不知道是谁作出了最后的裁决,这表示法官本人与罪犯并没有仇,而是行使法律赋予的职权。后来变成只戴假发,当时贵族在正式公共场合一般戴假发,法官戴假发则是为了以示庄重,说明司法行为是一种正式行为,仪式性非常强,不是街头、炕头的随意行为。再一点,戴白色、灰色假发使人显得年长,所谓世事洞明、人情练达,裁决容易让人信服。英国现任丹宁勋爵认为:“这种传统可以使场面更庄严。它可以掩盖个性,遮住秃顶。它可以使法官看起来像个公正的执法人。它是法官权威的象征,是法官受尊重的源泉,所以它还是值得保留下来。”因为英联邦国家的法官是从出庭律师中选任产生,所以对于假发这样的一种符号特征仍旧重视。最后说一点,在英格兰,司法假发的每一边有三个卷曲而王室人员却只有两个;在苏格兰,情况刚好颠倒过来,王室人员用三个卷曲的假发而司法人员只有两个卷曲。成品一般有四个颜色:白色、金(米)黄色、浅灰色和灰色,与黑色制服相印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