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的房子是用来办公的,开始没有那么多钱交房钱,房东说让我先住着,等赚了钱在给,按1800一个月,第二年在按两千,可是我现在生意一点也不好赔了很多钱,现在我要搬家,他突然说要按2500计算,按2000计算我应该就差他一万多一点了,现在他那么一算还差他两万多,我真的没有那么多钱了,这些都是东拼西凑的,搬出去我都不知道该去哪里住,连租房钱都没有,他还这么逼我,我该怎么办啊?我现在搬也不是,不搬也住不起,我们双方都没签合同,我急死了!我真的陪了将近10万了,一点钱也没有了 ,她逼的我没办法了,如果我这几天想把值钱的东西搬走,不给他房租了也可以用逃跑来形容吧,他们欺人太甚了,我也是实在是被逼无奈,我如果就这样搬走犯法吗?请律师指教!!!!说句实话我也不想这么做,但是他们太逼人了这个北京人真的太不讲道理了
热心网友
呵呵 ,我看你就把东西搬走得拉,不是没有签合同吗?你们的关系就是非法的,你可以告他无因管理啊,这是个好主意。你也可以到仲裁机构申请,按现在的租住房的标准付钱。不过你还是和他好好说说吧,人非草木,谁能无情呢?
热心网友
这么说吧:你们没有签订租房合同,可以按照一楼的分析,违反的是诚信原则,不属于犯罪.缺德点的话你还可以找房主要钱,理由是你对他的房子属于无因管理.(最好不要这样)还有就是你们可以参照比较有名的中介公司里这个地区这种类型的房子的租金来协商.打官司无非也是这么借鉴的.
热心网友
楼上分析的有道理。搬走?协商;可以试一下。
热心网友
1、私自搬走,属于违法,但不属于犯罪。违反的是民法上的诚实信用原则。2、不能再与房主沟通吗?人都是有感情的。假如你搬走了,到哪里去住,何况对方一旦打听到你的下落,还是可以找你追讨的。除开你离开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