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单位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单位未做出书面批复也未做出口头通知,但单位给停发了工资等各项待遇,请问没有书面批准可否看作不批准,

热心网友

你们公司的做法是错误的,按照《劳动法》规定,员工离职应该向用人单位提前30天提出书面申请,如果你工作的岗位你在离职时还没有合适的人员接替,用人单位可以找你协调,但单位不能停你的工资等各项待遇。找你们公司协调去,如果协调不了可到当地劳动部门投诉,请当地劳动部门解决。

热心网友

一定要公司最高领导人,或委托人书面批示。

热心网友

没有书面批准,就说明你还是公司的员工,公司不应该停发你的工资。只有公司书面同意了你的辞职才算你和公司没有合作关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