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是2002年春天结婚,婚后第二天告诉我们要承担婚前因结婚而花费的3000元外债.所以我们当时只有我父母给我的5000元现金,这是我买结婚用品剩下的钱.婚后两三个月内老公未上班,一直是我在支付家里的各种开支,还有给他母亲少量的生活费.(老公没有父亲)同年十一月底怀孕,2003年九月生下一子,其间家中及自己因怀孕而产生的各种花费基本都是我支付的.老公的工资很少,但花钱大手大脚,而且期间会经常给其母亲一些费用.生孩子花费了六千多,其中五千是我支付的,剩下的一千多是老公借其姐姐的.产后一直是我自己带孩子,这期间的所有费用是丈夫支付的.我们也没有和婆婆生活在一起,一直到孩子十个月时,也就是2004年六七月份,我上班,孩子找保姆带,每月三百.到同年9月份我们买了电脑,爱人自此开始玩游戏,上网等,家里我和孩子的花费,他基本上就没管过了,包括孩子生病的花费,有时也给一些,但是很少.一直到2005年的六月份,我当时换了一份工作,在最近的这三四个月内,他不但不给我和孩子家用和各种费用 ,还断断续续的从我这里拿走约1300元,没有借条.我们原先有一个口头协议,我支付孩子的保姆费及关于孩子日常的其实消费.老公支付家里的房租及各种水电费等.家用一直是我出,老公没出过.我们没有房子,一直是租房住,每月300百.到9月1日交房租时,被我发现他在此之前还借了2000元的外债,其中一千在三个月前交了房租,另外一千不知用在何处.9月1日双向其姐姐借了三千元,还了2000元外债,另外一千交了房租.以上是我们生活了三年多的大致情况.由于在钱及生活上的各种问题(比如有时他会为了钱而骗我,脾气不好,爱动手,无责任感等),我想向他得出离婚,像他这样的情况,我不知道我该提什么样的要求,想请教专家.我们孩子现在已经2周1个月了.我想要孩子.原因如下:老公脾气不好,而且很霸道,还有一些自私,可能是单亲家庭的原因吧,他曾说:"孩子弄死也不给你".孩子就是我的命,是我一手带大的,所以我一定要孩子.而且我觉得在这样的家庭里对孩子的成长一定不好.他曾在一次我们吵架时说过,如果将来孩子给了他,那他一定不让我看孩子,让我和孩子断绝关系.如果孩子给了我,他也一定不会来看孩子,更不会支付的各种费用.他们家是农村的,有重男轻女的思想,所以我觉在孩子的问题上我们会很困难.现在这种情况,我不知道在离婚时可以向他提一些什么样的要求,请大家帮我,谢谢!补充,我的工资水平也不是很高,一般,这几年我们没有积蓄,把当时结婚时剩下的钱也花了.而且我们没有房子,户口在他舅舅家,他的老家在效区,有一套民宅,我们刚结婚时曾在那里住过半年,后来怀孕后就一直在市里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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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想要孩子(男孩),那就赶紧离,否则越大越可能判给父亲。这种无赖,你先想好自己的底线吧,尤其是孩子不能给他。建议自己看看法律书籍。石家庄抚养费很低,我记得5年前听一个同事说,她在石家庄离婚时按法律标准是每月150元,好像与收入也有一点关系,劝你别抱多大希望。根据你的情况,只有你能养活自己,除了孩子什么都不要,只要能早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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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自己决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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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你的问题感觉好奇怪,你们哪里像是夫妻啊!哪有夫妻花钱,算的这样清楚?而且你老公跟你拿钱还需要借条!婚姻不应该是这样的,如果你这样计较,不管哪个男人娶了你都会因财务问题闹不和的.或许你老公是有些不如你愿,但做为女人你为何不试着说服他呢?反正至少我不赞成不欣赏你的这种做法!我觉得你有必要好好反省一下自己,生活不是只和钱有关系,心情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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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离婚,按照法律规定:不论家产还是债务都是均分的。不过,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分割的。就目前法律来看,是倾向于保护妇女何儿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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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遇到跟你一样,但我现在离婚了,是26号离的,我是女儿,我带过来了,但是我的家人不支持我要女儿,我的抚养费是每月500,等孩子上学了,学习的一切费用是一人一半,希望你也能了苦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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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你这种情况还是离婚的好,只要想离婚是不需要什么特大的理由的,感情破裂也可作为离婚的理由,我看你们的感情早已不存在了,所以说你真想离婚的话,理由还是很充足的如果不放心,可以咨询一些法律人士,提前了解情况关键是孩子一定不能给你老公,不然的话你真的就一无所有了还要尽量争取抚养费,石家庄的费用标准我还真不知道,因为我在湖北这也可以向婚姻机构所咨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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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对你的遭遇表是同情!碰到你这种情况!最好还是先去咨询一下相关法律专家!我想现在社会好人还是很多的!你这种情况我也不知道怎么办!我想即使孩子给你但是你也会很苦的,你老公肯定不会给你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