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在俱乐部首次相逢。1。甲在一月分的第一个星期一开始去俱乐部的。2。甲每隔四天(既第五天)去一次,3。乙在一月分的第二个星期二开始去俱乐部的。4。乙每隔三天(既第四天)去一次。5。一月的31天中。只有一天甲乙都去。问那天二者首次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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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是按甲每4天去一次,乙每3天去一次算的,这样每12天就是他们相遇的一个周期,一个月之内根本不可能只相聚一次,我觉得题目表达的是甲每5天去一次,乙每4天去一次,让求第一次相遇的时间) 我觉得这是个追击问题,分为两种可能~~ 解题如下:(1)如果这个月的1号是星期二:那么“一月分的第一个星期一”和“一月分的第二个星期二”是在同一个星期内,也就是说乙第一次去酒吧是在甲第一次去酒吧的第二天,而乙的周期恰好比甲短一天,那么他们在自己第二次去酒吧的时候就能够相遇,也就是他们的首次相遇——是在一月第二个星期的星期六(那么计算这一天应该是一月12号)。从首次相遇那天算起再过20天他们才会再次相遇,也就是12+20=32号,当然,一个月是没有32号的,也就是说他们的第二次相遇是2月1号,不违背题目要求,是合理的。(2)如果一月的1号不是星期二:那么“一月分的第一个星期一”和“一月分的第二个星期二”就不在同一个星期内,也就是说乙第一次去酒吧是在甲去酒吧后的下一个星期的星期二,比甲第一次去晚了八天,比甲第二次去晚了三天,而乙的周期比甲短一天,这么说来乙需要经过三个周期才能追上甲,即在乙第四次去的时候能和甲相遇,也就是他们的首次相遇——是在乙第一次去后的第12天或者说是甲第一次去后的第20天,很明显,他们的再次相遇也一定会超出了1月进入2月,所以也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不过总的来说,我觉得这个题出的有问题,有漏洞,一般是不可能出现分两种情况讨论的,而且,公务员考试不会有这么难的题,如果出现这种题的话可以直接放弃了,太费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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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答:甲第一个星期去的时间是: 星期一 星期五 乙第一个星期去的时间:0次 甲第二个星期去的时间是:星期三 催出下个星期星期 一去一次 乙第二个星期去的时间是:星期二 星期5 催出再加三天也是星期一因此 第一次相遇是第三个星期的 星期一 对否???请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