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老公曾承诺若有混外情将放弃所有财产的分割,并有承诺书。现在她想和老公离婚,请问承诺书有没有法律效力?法院会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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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承诺书应当具有法律效力。对方有证据证明该承诺书是在胁迫情况下所为除外。理由是:1、承诺书是当事人自由处分自己财产权利的一种方式,目的在于保障婚姻关系的稳定及夫妻忠实义务的实现。这与我国婚姻法的立法精神是相吻合的。2、夫妻之间的约定内容,只要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违反善良风俗的原则,人民法院都不应该予以干涉,因为婚姻法是私法,不容许公权利过多的干涉。何况男方自愿单方面作出的一种承诺?3、根据民法原理,受胁迫的民事行为可撤销或变更。但是否受胁迫,其举证责任在男方。而且应当在书写承诺书之日起1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这里的1年是除斥期间,不能中断、中止或延长。 因此,只要有证据证明男方确实存在承诺书上载明的条件,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承诺书的内容,判决财产归女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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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协议不生效的最好两人有签定合同,有证据,到法院也许会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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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会起作用的。即使没有,她也可以超过一半,因为错在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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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错错!现在的婚姻法都保护受害方,如果有一方因为在外找二奶或同居了,只要构成了重婚罪的,不但财产全部归女方,而且有过错那方还要被判刑,受到法律的制裁,还要罚款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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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应该再给对方一次机会,毕竟曾经相爱过...静下心想想,在自己心中,彼此的地位有多高,离开对方会有不舍吗?一次是可以原谅的,只要改过就行,再次,那就不能再原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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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承诺书的效力。 您所说的放弃分割财产的承诺书,应该是属于效力待定,即在法庭上,如果法官予以采纳就那是合法能效的,如果法官认为这个不合法或不合情理不予采纳,就等于没有这个承诺书。可以说被采纳或不被采纳的可能性都有,如果承诺书是双方自愿协商签订,我个人倾向于采纳。也有这样的案例。参载于中国法院网《不忠妻子诉离婚 无辜丈夫获赔偿》 2关于婚外情。 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限于:(1)重婚(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3)实施家庭暴力(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参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虽然婚外情也是夫妻之间不忠行为,但就目前来说,法律上还是存在空白,仅以此为依据要想得到法院的明确支持即以判决形式支持很难。有良心或公正的法官从个人感情上,在自由裁量时会偏向于无过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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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有扎实的证据,能够证实你老公有婚外情,那么,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在你因此提出离婚的情况下,你老公应该对离婚原因承担过错责任,在财产方面不分或少分财产,。 你们的协议不能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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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不会这么判的公共财产,离婚时肯定是平均分割不过,你朋友可以收集婚外情的证据,这样法庭可以以男方有过错为由,将财产多分割一些给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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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承诺书有二人以上的证明人及当时人 并能在法庭上拿出证明被告的不忠证据,会被法庭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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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不会这么判的公共财产,离婚时肯定是平均分割不过,你朋友可以收集婚外情的证据,这样法庭可以以男方有过错为由,将财产多分割一些给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