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陪我的朋友到巴南区民政局去办理离婚手续。看公告栏上明确写着,费用只有9元钱。实际上,要求协议书、身份证复印件等必须到指定地点办理方合格,那样打印三张仅改写一二字的A4纸,需要三十元,再加上身份证复印件,总共也就花了差点50元。不管你结婚,还是离婚,就得被迫“消费”呀。我倒觉得民政局为民办事反而成了坑害老百姓!请问,谁来阻止?该向哪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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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天天630 暴光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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