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侵权民事责任通常需要具备四个条件:(1)有违法行为(2)有损害事实(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请问:以上四个条件是否必须同时具备?另外,我个人觉得:第一个条件似乎有画蛇添足之嫌,只要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且存在损害事实,即使行为不违法,也会构成侵权民事责任.请问我的这种想法是否正确,有没有事例来反驳我?(也就是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也存在损害事实,但行为不违法,因而不构成侵权民事责任的例子)非常感谢!

热心网友

这个问题你搞错了,侵权的本质特征就是民事违法性.在侵权行为的四个构成要件中,前三个都是没有争议的,有争议的是第四个,即行为人主观上是否要求有过错.我国民法是做了如此要求,但西方发达国家如法国、美国等并没有如此要求,而是如果侵权人有过错,则要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如没有过错,则可能之承担停止侵权的民事责任,也就是说过错的有无与是否赔偿损失有关。这一点在我国相关知识产权法领域已经得到了修正。

热心网友

你错了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不一定造成损害,不一定要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