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的房子是用来办公的,开始没有那么多钱交房钱,房东说让我先住着,等赚了钱在给,按1800一个月,第二年在按两千,可是我现在生意一点也不好赔了很多钱,现在我要搬家,他突然说要按2500计算,按2000计算我应该就差他一万多一点了,现在他那么一算还差他两万多,我真的没有那么多钱了,这些都是东拼西凑的,搬出去我都不知道该去哪里住,连租房钱都没有,他还这么逼我,我该怎么办啊?我现在搬也不是,不搬也住不起,我们双方都没签合同,我急死了!我真的陪了将近10万了,一点钱也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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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不要慌的 首先你和房东之间虽然没有书面的租房合同,但是你们之前已经有过口头协议,也就是楼主说的2000/月。在法律上来说,对口头协议也是认同的,关键就要看当时你们说的时候有没有其它人在场,这样就可以作证了。 反正你现在可以按照以前口头协议的房租付给他,如果他不接受,必然会向法院提起上诉。但是根据现在的“谁起诉,谁举证”的审理原则,房东必然要拿出协议,或者有证人证明的,如果你们又没有书面协议,而且又没有口头上的协议,那么法院对他的诉讼是不予支持的,最后肯定是证据不足,盼房东败诉。如果楼主还有细节要询问,大可 的 很愿意为大家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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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计最后一计(走为上策)!

热心网友

你当时要是有合同或是什么书面的就好办如果没有就不好说了

热心网友

其实,你不用给他的。在法律上讲,你们没有协议,所以彼此都不受法律保护。首先,你想一下有没有证人可以证明你们开始的价格,如果有,可以让他作证。如果没有,你可以搬走不用给钱,因为没人能证明你们交钱没交。不行就找个律师问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