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在职医护人员(有不少还是科室领导)和其家属子女合办医药医疗器械公司,利用工作之便或者自己的影响,堂而皇之里应外和,完全如鱼得水,其暴利之高令别的公司望尘莫及,其行为令人发指,这样违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