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说我们的住房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那么70年以后这个房子还是我的吗?

热心网友

70年后房屋产权还是你的,但是土地的使用年限到期了,如果还打算继续居住只需要在交纳一部分土地出让金或者其他费用即可

热心网友

你多大了,70年以后还是你的就惨拉.

热心网友

是,让你走的话,就和现在拆迁的一样,给补偿。

热心网友

我国现在 对此也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在土地使用权到期之前申请续期并缴纳土地出让金的获得了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准后可以继续使用土地,如果没有申请续期或者申请后没有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则就丧失了土地的使用权。而作为产权的房子个人认为属于私有物,政府如果收回土地,应该对房屋产权人进行补偿。

热心网友

理论上说,你买的是房子,不是土地,所以70年后,你不再拥有土地使用权,但是你的房子又建在土地上,70年后如果政府强制把你的房子从土地上推倒拆迁,又似乎侵犯了你的私有财产权。目前一个普遍的认识是,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仍旧居住在房子内的人(比如你的继承人),需要重新缴纳土地使用费。既然这个问题至少要四五十年后才会真的需要解决,所以政府现在也没有给出什么明确说法,例如到时候要缴纳多少使用费。另外有一种观点,建议我国仿效西方一些国家的做法,征收房产税,这样只要拥有房产的人每年纳税,也就可以一直拥有这个房产,可以突破70年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