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感情不合,我想提出离婚,因为他不同意在协议上签字,所以想通过法院来判决。他是雷同公务员性质,我是无固定工作人员,有一女儿7岁。他待她相当不好,我想要孩子。如果判决离婚他拒不履行财产处理,一说没钱,二不同意卖房(房屋是共同财产,他的名字),女方该如何办?强制执行他可以照样不执行,对吗?2:女方提出分居,分居两年是否就意味着女方自动放弃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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