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贪污一万多元被判一年缓期二年,让交二万元的保证金是违法的,那么法院改口说是罚款二万元合法吗?

热心网友

根据刑法383条第(三)规定,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罚金是刑法上的一种附加刑,如果刑法分则没有具体的规定,是不可以判的.所以法院的说法是不合法的.

热心网友

太亏了.

热心网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贪污罪的量刑有具体规定,详见如下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四)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从该条规定可以看出,贪污量刑中并没有罚金刑的规定,所以法院要求你交付罚金二万元的判决是违法的。而要你交罚款那更是没有道理,因为罚款是行政处罚措施的一种,做出罚款决定属于行政机关的权力,法院无权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