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女生,如果你天真、活泼、可爱、心地善良……请不要对此文章发表任何意见,因为看了会很乏味的。 这只是出自一个复杂而又矛盾的初中生的心理而做的一篇文章,权当一次作业交给大家了。 说起渺小,对,是很渺小,拿初中生的心理跟社会上的种种、种种做比较,确实渺小;夸张吗?不,跟同龄人比起来,这可以作为一个“案例”了。 仅仅是去复读的,这一复读其实只要四个月,四个月长吗,对一个想要走回路的人来说,这算长吗。复读前整天鬼混,通宵,是家常便饭。整天也只是背着书包进出校门而已。复读了就不想了,毕竟这也是最后面对中考的机会了。 那个学校最多的是渔农村的,很好团结(其实也就是小团结了)学校反正很乱,犯了错也只是一张检讨书,态度好一点,就可以不被记过处分了(想也知道,你混的够好,那还用写检讨书?处分?)当然,混的够过好的也有,一两个。(有时犯了错,保安那也会管的,也就是打个招呼了) 出事的时候,我进去不到10天,理由很简单,因为他们班的一个看不惯我跟那个女生有书信来往(是我么,明明是她写给我的)告了(是啊,那女的BF混的比他好,当然要用这个去拍马了)。接着,因为兄弟义气,同班的男的开始看不惯我了。当时我先知道这件事后,那女的还悠哉悠哉的说:“你呀,要被我BF打了,他打架很厉害的,曾经有一个因为我的关系,被他打的血流一地,害的我还被教导处的人骂了。现在轮到你了,我要去跟他说,叫他不要打你。”还多次叫我不要怕。(安慰我?)“看样子,我还得谢谢你了。”那女的听了,笑了,笑的很甜(真的很甜哦)。 之后,她BF两天没来上学,三天后,我就遇到了,出校门的路就一条,一帮人在小店门口……也就是那时认识我的。 接下来,应该是打过招呼了,四个月,只要见到那帮人(包括那混的过好的)都会瞪我(关照?)我怕生是非,只好忍…… 可恨啊,我活的多无耻,这些话我不说,没人知道,包括那娘们。 四个月,整整四个月,我噩梦一般的四个月,也是那娘们最开心,笑得最天真的四个月。《灌篮高手》中樱木也只是说:“外面明明是春天,而我的心确像寒冬。”是啊,那他也只是单纯的失恋的。而我却什么也没有做。 接下篇(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