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好: 我妈在十多年前得过中风,但是2000年中国人寿业务人员骗她买了康宁终生,20年缴,现在已经缴费五年,共缴了五千多元,当时业务人员是知道我妈的情况的,我妈还问了他保不保,他说只要签个名就行了,其它由他来做,公司会保的,现在我们才知道,其时这是一份无效保单,现在我妈该怎么办,损失该谁来承担,想问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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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未如实告知 指投保人在投保过程中故意或者过失未履行告知义务,未告知事项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此种情况下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一般不会赔付。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要求合同双方订约时恪守诚信原则,投保人应向保险公司如实说明保险标的的情况,对保险公司投保单上书面询问的事项不得有隐瞒。对因投保人未如实告知而不能赔付的情况,保险公司一般会依据《保险法》第十七条的规定采取如下二种处理方法:一是投保人故意不如实告知的,保险公司均拒绝赔付,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二是投保人因过失未如实告知的,保险公司一般也不会赔付,但可以退还保险费。例如王五投保人寿保险前已身患癌症,投保时故意隐瞒了这一事实,后张三因癌症死亡,保险公司就会拒赔并不退还保险费。因投保人未如实告知所导致的“理赔难”有一个例外,如果投保人已将保险标的的情况如实告知了保险公司的代理人员,代理人员在投保单上未将告知事项说明,此种情况下保险公司不宜拒赔。因为根据《民法通则》、《保险法》的有关规定,保险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的代理行为是代表保险公司的,其行为所导致的后果由保险公司承担,投保人将保险标的的情况告知了代理人,就相当于告知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承保后就不能再以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抗投保人。但是在实际操作当中又会有很多困难,即如何证明投保人投保时已如实告知代理人?代理人如果承认了就要负法律责任。因此,建议你向保险公司提出保险合同变更申请(健康告知书),将以前的病使如实告知,并尽量准备好病史资料复印件,一起交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可能因此要求体检,或加费或拒保。但这还是对你们有利的,否则将来可能不但拿不到理赔金,还会拒绝退还已交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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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当地公司的督察部反映情况.只要是业务员的过错.你们是可以拿得回保费的.这个业务员也会被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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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的办法是找到这位失职的代理人,向他寻求解决办法,他该为此付出代价。至少是拿回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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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保险赔不了!中国的保险法“两年不可抗辨条款”只适用于年龄告知错误,如果想全额退出保费或使这份保单经过“特别约定”成为有效,关键问题在于当时的业务人员是否会凭良心承认是他的责任,因为在投保时您的母亲签过的投保书中有“以上健康告知均属实,如不实我愿承担一切后果等字样”。如果您母亲到保险公司要求解决问题甚至到法院起诉,都需承担举证责任,也就是说你们必须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当初投保时代理人有误导行为且情节严重,否则无法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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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告诉你没有事,因为保险业务人员是代表保险公司的,只要你能找到这个业务人员并且起诉到法院,保险公司肯定败诉,因为他们已经承保,而且只要两年内没有发现你母亲的病情,法律是有规定的。13146367511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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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确实是保险业务员知道您母亲有大病还签单,则可以到当地保监委或法院起诉业务员,要求全数退还所交保险费,或到您所投保公司的投诉部门投诉,要求全数退还所交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