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被儿媳赶出来10年,一直跟着几个女儿生活。只留有工资的父亲在身边,现在父亲去逝,据说还能焦领500元的安葬费和10个月的工资,请问这些钱应该怎样分配?我们怎样才能为母亲要回应得的那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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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父亲的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先分出你母亲的那一半,剩下的和安葬费一起作为你父亲的遗产进行分配。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配偶、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对你父亲的遗产应进行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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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国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安葬费应该是用天安葬死者的,事后给的这500元,应该由负责安葬的亲人所有;至于去世后的一个月工资,如果你母亲没有和你父亲离婚的话,为陲共同财产,她应有一半,剩余的一半按照继承法办理;另如果你母亲是农业人口的话,应该还有抚恤金和遗属生活补助费,这应该与你父亲生前单位办理.至于怎样才能要回你母亲的哪一份,可以找基层调解会或当地人民政府或你父亲生前单位以及起诉人民法院.以上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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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财产应该由你母亲合法全部继承(如果你父亲有遗嘱,则财产的一半由你母亲分得,另一半按照遗嘱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