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被告有没有不是(或不仅仅是)刑事诉讼的被告人的情况?2,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被告可以提出反诉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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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这种情况。2.可以就民事赔偿部分提出反诉。反诉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就同一案件事实,被告提出反诉,反诉的原告是原诉的被告,反诉的被告是原诉的原告。只能是就同一事实提出。而附带民事诉讼的诉讼基础虽然是刑事诉讼,但附带的民事诉讼还是按照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审理,所以应该可以就民事部分提出反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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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还没有这种情况的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被告一定是刑事诉讼的被告人。现在有一种情况,就是被告人未成年,其法定监护人也只能是作为法定代理人出席法庭,而不能作为被告人出庭。 2、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被告人不可以提出反诉。反诉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就同一案件事实,被告提出反诉,反诉的原告是原诉的被告,反诉的被告是原诉的原告。只能是就同一事实提出。而附带民事诉讼的诉讼基础是刑事诉讼,如果提出反诉的话,就有可能连刑事部分也提出反诉。这在刑事诉讼法中没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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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存在民事诉讼的被告和刑事诉讼中的被告人不一致的情况。比如未成年人犯罪致人损害就属这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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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必须是向被告提起附带民事诉讼2、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