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朋友是外国人,他是某大学的外教,可是他所工作的单位的领导多次破坏合同,不正常发放工资,而且不发放全支,按正常来说,学校老师的工资是不应该出问题的,尤其是在一种省内正规的大学里,可是他就遇到了这些问题,如果要起诉学校,可能胜诉吗?当然我是不知道该怎么做好,有大家有更好的答案来帮我解决一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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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至于能否胜诉,那要看你能否提供学校不发放全部工资的证据,提供合同签订时规定的劳动报酬,还有实际拿到手的工资单上的数额,还可提供其他同事的工资证据,如果证据清楚,应当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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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权利肯定是受到侵害了,但如果他是日本人的情况除外!不但不发工资,还要给他安排最苦最累的活,最多给他点狗粮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