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和刘佳的钱数的比是5:3,在为希望工程捐款的活动中,刘明捐了22元,刘佳捐了10元,这时他们所剩的钱数相等,刘明原有多少钱? (不要用xy等未知数方程来做,六年级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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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明=(22-10)/(1-3/5)=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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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题意:算式:(22-10)除以(5-3)乘=30元分析:将两人钱数和平均分成8份,刘明有5份,刘佳有3份捐款后两人所剩钱数相等说明刘明比刘佳多捐了两份整两份相当于22-10=12元所以1份相当于12/2=6元刘明原有6乘5=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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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钱的总数不知,所以只能用相差数的方法来求。5:3刘明是5份,刘佳是3份,明比佳多2份刘明22元,刘佳10元,明比佳多12元2份是12元,1份是6元刘明原有钱:(22-10)/2*5=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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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简略写,把刘明做A,刘佳做B看。原来,A与B的钱数比可以看作:5:3后来,A与B的钱数相等,比相当于:1:1如果我把A作为单位1看,那么,B原先是A的3/5,现在是1/1。原因在于:B比A少出钱(22-10)元,相当于12元。那么用12/(1/1-3/5)可以算出结果为30元。除法算出的是单位1的量。这就是单位1A的原先钱数。所以,刘明原有30元钱。验算:30-22=8(元)30*3/5=18(元)18-10=8(元)结果正确!如还不明白请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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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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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刘明和刘佳??的钱数相等,所以刘明比刘佳多捐了两份,而这两份所对应的钱数是(22-10)=12元,所以一份是6元,所以刘明原有5×6=30元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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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0)/5分之(5-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