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反证法证明。圆中两条非直径的弦不能互相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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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圆中非直径的弦能互相平分,且互相平分于点A连接圆心O 与A, 因为A 是两条弦的中点,根据垂径定理,OA与两条弦都垂直这与定理:过直线(直线OA)上一点(点A)有且只有一条直线与这条直线垂直矛盾,(现在有两条)故假设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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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AC BD是两条非直径的弦 交于O。连接AC AD BC BD.因为AB CD互相平分,所以AO=BO CO=DO 又角AOC=角BOD所以三角形AOC全= 三角形BOD所以AC=BD 弧AC=弧BD同理可证 弧AD=弧BC则弧AC+弧AD=弧BD+弧BC=弧CD=180度所以CD是直径 与题意违背 所以AC BD是两条非直径的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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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存在互相平分的相交弦不是直径,因为两条互相平分的线段的端点连线是一个平行四边形。这个平行四边形是圆的内接四边形,圆的内接平行四边形是矩形,矩形的对角线就是外接圆的直径。所以这两条相交弦必定都是直径,这就产生了矛盾,从而定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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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内两条弦的交点就是圆心,圆心到圆上的距离都是半径,所以平分,而两条非直径的弦不可能经过圆心,所以不可能平分。呵呵。。。。。。。。。是不是这样呀,我是一个初中生哦,可能不对。这是什么年段问题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