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己的档案里面,两者有多大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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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离职是指职工终止劳动关系时不履行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擅自出走离岗;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手续没有办理完毕而离开单位。自动离职的职工须承担违约责任,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录用自动离职的职工的用人单位,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另外,根据《关于职工擅自离职按自动离职处理发生争议处理范围的复函》(劳办字〔1992〕45号),《关于自动离职与旷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复函》(劳办发〔1994〕48号),《关于计算连续旷工时间问题的复函》(劳社函〔1998〕5号)有关规定,如果职工要求停薪留职,但未经企业批准而擅自离职的;或停薪留职期满后1个月内既未要求回原单位工作,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企业有权按自动离职处理。按自动离职处理是用人单位的行为。按有关行政复函规定,这里讲的按自动离职处理,是指企业依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对其作出除名处理。为此,因按自动离职处理发生的争议,应按除名争议处理。 开除是对犯错误职工作出的一种最严重的行政处分形式,它适用于严重违法乱纪的职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被判刑并入监服刑的; 2二次劳教被注销城市户口的; 3留用察看期间表现仍不好的; 4严重犯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一条所列七项错误行为之一的。 开除处分的处理时限为: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5个月内审批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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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试着回答你》答得比较好,我在这还补一点,开除后,重新工作时,以前的工龄不能连续计算,而自动离职后被企业除名,前后工龄可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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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者性质不一样当然前者比较好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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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不错,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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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你个人来说,开除是被动的,而离职是主动的;而在另一个角度,开除是一种处分,而自动离职是你自愿离开工作岗位,不是一种处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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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是不同的了.开除是被老板开板.自动离职是你炒了老板鱿鱼.这是两种性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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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开除丢大人了,这两种做法的最大区别是面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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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除是行政处分而离职是个人作出的类似辞职未或批准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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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是自动离职,没有经济补偿另一种是单位要求解除合同,将获得劳动法规定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