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里警察在拘捕犯罪嫌疑人时常说“你有权利保持沉默...当成法庭上的证据"执法没有“沉默权”有很多弊病。如“暴利逼供”等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都有。那社会主义国家为建设法制文明什么不实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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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的法律有所区别,更何况那只是影视作品的的演艺而已。我国刑法规定,被告人有为自己辩护的权利,也有聘请辩护人为其辩护的权利。你所说的刑讯逼供只是极少数的事件,即使被告人“保持沉默”,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零口供”,审判机关依据其他的证据,依然可以认定被告人是否有罪。综上,“沉默权”在中国暂时是没有必要实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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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的回答有得不客观西方国家甚至连香港行政区的法律都有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义务交代其罪行最有名的就是美国的第五修正案确实可以不开口讲话的而且第一次被讯问律师就可以在场而我国由于长期的官霸作风所以如果你敢进去不说话他就敢把你吊起来我有过类似的经历所以我女儿现在说想去打秋千我都浑身发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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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的法律有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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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素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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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没有去他们国家 去了就知道 哪有什么“你有权利保持沉默...当成法庭上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