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如何看待短道速滑的战术和十运会中的自行车比赛问题?性质一样吗?柔道“假摔”呢?是否也可以理解成战术?
热心网友
短道速滑中,犯规即使是故意的,按照有关规则,只有犯规者本人受到处罚,犯规的受害者和受益者并不涉及,特别是本队的受益者。这种规定给决赛中运动员人数较多的队以可乘之机。自行车运动也同样如此。极不合理。虽然犯规者违反了体育道德,但在“规则”的保护之下,不会受到制裁。而十运会的奖牌规则是造成柔道决赛“假摔”的原因之一。虽然可看成是为了本代表团的总体成绩,而采用的“战术”,但是却违反了体育道德。在我们有生杀大权的全运会上,当然会受到处罚。(其实大可采用“弃权”方式。估计之所以不用,恐怕也是对规则的一种抗议!)所以规则是否合理直接影响着比赛结果。强烈呼吁合理的规则!
热心网友
自行车和短道都有战术安排,前提是这些战术是在相关规则这下的,如果突破了规则,理应受到相应处罚,比如短道罚出场或者取消成绩。柔道“假摔”那更加不是什么战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