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约定甲公司以自有的流光大厦作为抵押,贷款8000万元。双方办理抵押手续后,银行发放了贷款。现甲公司在流光大厦的土地上新建了一座溢彩楼。有关本案中房地产抵押合同中的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1甲公司不履行债务时,银行有权将流光大厦单独拍卖,并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2甲公司在流光大的土地上新建的溢彩楼不是抵押财产3四公司不按期还款时,银行可以将流光大和举国彩楼一同拍卖,但只能由流光大厦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4溢彩楼是在建工程,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设置抵押,也不得拍卖转让。答案2、3请问为什么没选1?万国学校的解析是:由于流光大厦并非抵押物,抵押权人无权将流光大厦单独拍卖;题干上不是一开始就指明“以自有的流光大厦作抵押”吗?请不吝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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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法第五十五条房地产抵押权的实现规定:城市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以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物。需要拍卖该抵押物的房地产时,可以依法将该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于抵押物一同拍卖,但对拍卖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如果单独拍买流光大厦就会破坏流光大厦的土地使用权的完整性,房屋的拍卖是连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也一同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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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必须与土地使用权抵押一起,不能分别抵押,流光大厦的抵押就包括了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所以不能选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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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的回答的很好.但从考试角度看,答案1和3是互相矛盾的.如果确定3正确,那么就不能选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