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公是再婚的,当时女方带来一个女儿,为17岁。老公的哥哥在公公再婚前帮他买了套房子(付房款在婚前),但房产证是在婚后办的,写的是公公的名字。现公公因车祸去世,肇事赔款为16万,房子现估价为20万。公公在再婚前欠债16万,再婚后又欠债约10万。请问:(1)欠债该如何偿还? (2)老公,老公哥哥,再婚的女方和她的女儿,4人该如何分配遗产? (3)当时办后事的我们先垫了3万元出来,但未写字据,现那个女人不承认,我们该怎么办? (4)公公的单位拨了1.6万元的丧葬费下来,但那女人说已经拿来用于还债务了,却没有任何字据,我们该怎么办? (5)收进来的白包那个女人也放着不肯拿出来,我们该怎么办? (6)公公婚后的债务其中有5万元是用于给那个女人的女儿买房子,我们也必须承担吗? (7)我们有没有办法查公公是否银行有存款?(因为照那个女人说是只有债务,但公公的月收入是比较高的,根本不可能会出现这么多的债务)。盼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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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务26万(包括婚前欠债16万,再婚后又欠债约10万)从遗产中扣除,遗产已经发生继承的由遗产继承人偿还。但偿还限额仅仅以债务人生前所遗留遗产为限。 2、再婚前的个人财产由老公和老公的哥哥继承如果没有其他子女和继承人。再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中肇事赔款为16万、1。6万元丧葬费其个人部分由妻子,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共同继承。不要忽略了死者的再婚的妻子。 3、有其他证据证明的可以从遗产中扣除,所以垫付的三万元应当有证据可以证明。 4、银行的存款可以要求再婚的女方提供证据,否则由那笔钱的保管人负责,保管人有义务提供钱的去向,因为那也是遗产一部分,未分割前是属于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 5、白包属于风俗习惯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可以按当地风俗处理。如果当地风俗是由死者直系亲属分的话,有证据证明确实数额,可以请求法院按共同财产分割。 6、你们不用承担死者的任何债务,父债子还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债务是由遗产偿还的。已发生继承的遗产,由继承人以继承的遗产为限偿还债务。本案中,5万元有一半是夫妻共同财产,即2。5万要由妻子承担,2。5万由遗产中偿还;但是,你公公是以个人财产负债的要全部由遗产偿还。 7、需要直接证据证明银行存款,如存折。可以拿着民政部门开的死亡证明书到银行查询死者名义的存款,理由是合法的财产继承人。根据v有关法律的规定死者死亡后遗产的直接保管人要证明接手时遗产的实际数量,继承发生时如数量与有确凿证据证明的不符合,保管人有解释合理去向的义务,不能解释的,保管人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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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务从遗产中扣除,遗产已经发生继承的由遗产继承人偿还。但偿还限额仅仅以债务人生前所遗留遗产为限。2、再婚前的个人财产由老公和老公的哥哥继承如果没有其他子女和继承人。再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中其个人部分由妻子,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共同继承。不要忽略了死者的再婚的妻子。3、有其他证据证明的可以从遗产中扣除,如买东西的收据,证人证言等等。没有的话就没办法了,只能认了,下次注意就是了。4、要求她提供证据,否则由那笔钱的保管人负责,保管人有义务提供钱的去向,因为那也是遗产一部分,未分割前是属于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5、这就属于风俗的事情了,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按当地风俗办理。如果当地风俗是由死者直系亲属分的话,有证据证明确实数额,可以要求法院按共同财产分割。6、你们不用承担死者的任何债务,父债子还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债务是由遗产偿还的。已发生继承的遗产,由继承人以继承的遗产为限偿还债务。本案中,5万元有一半是夫妻共同财产,即2。5万要由妻子承担,2。5万由遗产中偿还。但是,你公公是以个人财产负债的要全部由遗产偿还,个人财产指再婚前的财产,或军人的死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工伤伤残补助金等人身附属性财产或者结婚时有协议属于个人财产的部分。7、这需要直接证据证明银行存款,如存折。可以拿着民政部门开的死亡证明书到银行查询死者名义的存款,借口是合法的财产继承。死者死亡后遗产的直接保管人要证明接手时遗产的实际数量,继承发生时如数量与有确凿证据证明的不符合,保管人有解释合理去向的义务,不能解释的,保管人负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