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专业人士指点:我们单位正在办理以前年度漏交社保的补交工作,我觉得补交医疗保险的意义不大,这种理解对吗?怎么能名正言顺地不补交?要知道仅医疗保险一项,我个人就需补交1000多的.谢谢!
热心网友
有没有意义要看: 你的年龄。 如果你的年龄较轻(40岁以下),我觉得没有补交的必要,因为医保是交一年保一年,不交就停保,而不是用你补交的累积的保费为你保险。 如果你的年龄距退休不足5年的话,我建议你还是补交,因为医保政策方面有必须补交的规定。(实际缴费年限不能少于5年)。 学妹,我是干这行的,听我的准没错! 如果单位一定要你补交,你让他出示相关的政策文件,看看医保政策是如何规定的,补与不补对职工没有好处,你就可以不补,你看这样说行吗?
热心网友
我本人觉得这是天赐良机,不要看眼前(其实你个人才支付8%),要看的远些。谁会保证自己不会生病。那些住院病人谁也不会想到自己会病重的住院,要花很多钱。补缴后你的医疗保险帐户里的基金会多一些。 只要你在退休前能交满15年,最好还是先保了社会保险后,自己有些钱再买商业保险,因为两者是互补的。社保的医疗能负责一辈子,一般商业保险里的附加医疗和附加意外伤害医疗只保到一定年龄。在门诊及住院上社保的医疗能解决大部分费用,这一点商业保险没法比。而且除医疗保险外其他几个险种全国通用,可以互相调转。只要具备领取养老金条件那里都可以领取,是一笔稳定的生活保障费。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了维护劳动者权益,由国家强制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的保障。这也是劳动者安心工作和稳定生活的基本保障。它交费档次根据自己能力选择。医疗、失业在一段时间内是固定的,养老金只有在领取时才知道确切金额。社会保险只是一个最基本的保障,且门诊、住院都有起付标准,在此标准之上还要按比例报销。交费年限短则15年,多则到退休。不过不到退休可千万不能间断,因为医疗保障是交一年保一年,且不承担身故责任,一旦身故交了白交。商业保险是社会保险的补充,是由投保人、被保险人自愿购买的人生保障。有缴费能力的可以购买些商业保险作为补充,即对自己负责又对家人负责,商业保险交费年限从5年10年 20年 30年不等,可自己选择保险责任和保险金额,且大都带有较高的身故责任,在医疗方面起付标准较低。养老险可明确知道那个年限自己能拿多少钱。如果需要购买保险,我可根据你的具体情况,站在你的立场上向你推荐现今市场上适合你的各家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组合。可用电邮与我联系。我的邮箱地址:jfm1954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