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合伙开了个房地产有限公司,甲任董事长.半年以后甲说公司缺少资金让我入股,我入了五万,甲没开董事会研究,也没给我股权转让书,也没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只给我一张便条上面写着:收到某人股金五万元整.让会计签名,然后盖了公章.随后八个多月公司有事也不通知我.我问买地多少钱他也不说.我要他退钱,他也不给.请问各位专家我要告他:诈骗罪罪名能不能成立.谢谢您了

热心网友

你何必非要在诈骗上费脑筋呢?你根本并不清楚甲从你那儿拿走的5万元是否用在了公司里,若投入公司,那么甲不具备侵占的故意,构不成诈骗,假若未投入公司,他在其他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公司资金不足,拉你入股为由,拿走了你5万元占为己有,可认定为诈骗。但便条上写的“收到股金五万元整”,充其量是张收条,无法证明甲答应你成为股东的事实,因此,告甲诈骗罪还缺乏过硬的证据。说到底,你是为了收回自己的钱,你只要凭甲出具的收款便条(个人签名告甲,单位签名告公司),向该房产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甲或公司偿还5万元借款即可,走诉讼,打借贷纠纷,远远要比走刑事,告诈骗要简单容易的多。只是还要提醒你,民事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两年,别过了诉讼时效。

热心网友

不构成诈骗罪.是民事行为.您没有经过董事会的通过,没有工商局的登记也没有股份转让书.但他给打了欠条盖了公章,可以视为公司向您的借款.主张债权权利

热心网友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如你所说,甲没开董事会研究,没给股权转让书,也没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但是给了一张便条,看起来似乎你知道一些事实,但是实际真相如何,你并不清楚,已经构成诈骗罪.

热心网友

甲的这个行为是违法的.按照的规定,公司增加股东或股金,必须经过股东同意,并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未经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你就不能成为正式的股东,也不能享受股东的权利,据此,你可以要求公司退钱,或向工商部门举报,请求协助退钱,也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

热心网友

打官司,让他退钱

热心网友

这不是诈骗的,属于一般的民事行为。你可以要求他退回你的股金,按照民事诉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