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向女方提出了结婚,并且我按照女方的要求花了自己的钱购买了12000元的物品,买后就一直被他们家使用,现放在女方家里,他们家也为了结婚花了一万元买了一个车库,但是并非我的要求。双方都花了不少钱,但是其他都是志愿的。在提出结婚后我曾经因为女方拿出一张三级残疾证而提出过分手,他们家没拦我。在他们家向我详细解释后,我又买了4500元的金器。但我经过几个月后我发现她非常不理想,我向他们家提出分手,但是他们家发现我和女方亲热过,说我破了她的贞操,还有车库的钱要我赔偿,他们家花的所有钱等要我赔偿为由,东西不让我拿走。我没有与女方发生性关系。 请问我能不能拿走东西?我要不要负责?如果可以的我用什么办法可以拿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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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么听着好象你根本就不熟悉你的女友就同他要结婚一样,老大,你太冲动了吧,我听着好象你有点被骗的味道。我的预感是东西很难拿回了,就算是破破财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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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和什么啊怎么听着这么乱啊?你没有和她发生过性关系,为什么她们家人说你破坏了她的贞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