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为夫妻,无父母子女。甲只有一兄丙,乙只有一妹丁。丙、丁均独自生活,且与甲、乙往来较少。1997年春节期间,甲、乙驾马车进城购买年货,回家途中因马受惊狂奔,甲、乙被摔下悬崖,戊路过时发现甲已死亡,乙尚存一点气息,乙在被送往医院途中死亡。经查甲、乙共有房屋三间。各方对此三间房屋的继承发生了争议,该遗产房屋三间应如何处理?() A.由丙独自继承 B.由丁独自继承 C.由丙、丁平分遗产 D.由甲、乙所在村所有我的理解是:选B 继承顺序是先配偶后兄弟姐妹首先三间房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两人平分 各一间半其次甲先死 则由其妻乙继承他所有的一间半 乙死则其所有的财产也就是三间房屋由其妹丁继承 可是答案却是C难道我理解错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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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不可全信,这时候要相信自己.根据我国《继承法》,你的理解是很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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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一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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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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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在产生遗产继承问题的时候,甲乙均死亡,真是即成事实。丙丁的继承地位相同,当然应该平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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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理解是正确的,应该选B.迎考复习遇到错题在所难免,题目只能作为复习相关知识点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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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是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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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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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判定甲死亡,是没有准确判定的依据的。这个属同一事件,甲乙为同一辈分,判定同时死亡。由甲乙的继承人分别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