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结账的内容 (1)结算各种收入、费用账户,并据以计算确定本期利润。 (2)结算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账户,分别结出本期发生额合计和余额。 2.结账的程序 (1)将本期发生的经济业务全部登记入账,并保证其正确性。 (2)根据权责发生制的要求,调整有关账项,合理确定本期应计的收入和应计的费用。 (3)将各有关损益类账户的本期借、贷发生额差额分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结平所有损益类账户。 (4)结出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账户的本期发生额和余额,并结转下期。 3.结账方法 (1)对不需要按月结计本期发生额的账户(如各应收应付款明细账和各项财产物资明细账等),每次入账以后,都要随时结出余额,各月最后一笔余额即为月末余额。月未结账时,只需要在最后一笔经济业务记录之下划通栏单红线,不需要再结计一次余额。 (2)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簿和需要按月结计发生额的收入、费用等明细账簿,每月结账时,在最后一笔经济业务记录下面划通栏单红线,然后结出本期发生额和余额,并在摘要栏内注明“本月合计”字样,在下面划通栏单红线。 (3)需要结计末年累计发生额的某些明细账簿,每月结账时,应在“本月合计”行下结出自年初起至本月末止的累计发生额,登记在月份发生额下面,并在摘要栏内注明“本年累计”字样,然后在其下面再划通栏单红线。l2月末的“本年累计”就是全年累计发生额,全年累计发生额下面划通栏双红线。 (4)总分类账簿平时只需要结出月末余额。年终结账时,为了总括地反映全年各项资金运动情况的全貌和核对账目,要对所有总分类账簿结出全年发生额和年末余额,在摘要栏内注明“本年合计”字样,并在合计数下划通栏双红线。 年终结账时,有余额的账户,要将其余额转入下年。方法是:将每个账户的年末余额直接记入下一年度启用的有关新账簿的第一行余额栏内。新旧账簿之间的转记余额,不需编制记账凭证(也不必将余额记在旧账户的借方或贷方,使本年有余额的账户变为零),只需在新账簿第一行摘要栏内注明“上年转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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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每月月末已将日常发生的经济事项全部记入有关账簿,但作为账簿的期末工作还应包括以下几个内容:即期末账项的调整,期末账项的结转、对账、结账和建立新账。1、期末账项的调整按权责发生制的要求,账簿的日常记录还不能确切地反映本期的收入和费用。日常记录的实际收支,有的确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有的则只是预收收入和预付费用,不应属于或不应全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相反,在本期实现的跨期收入和费用却并不是本期的实际收支。因此,在会计期末,应将会计账簿日常记录的收入和费用,调整为应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其会计处理程序,称为账项调整。账项调整的目的,是为了正确地划分相邻会计期间的收入和费用,使报告期的全部收入和全部成本与费用相匹配,以便正确计算并考核各期的财务成果。期末账项调整是在日常账簿记录的基础上进行,调整的内容按以下三种情况确定:①本期实际收支时,应按归属原则确认为本期收入、费用入账,这些记录不再调整。②本期实际收支时,其归属期间尚未确定,因而作为负债(如预收收入)或资产(如预付费用或资本性支出等)确认入账,对这些记录,期末应将按归属原则确认为应属本期的部分,作为本期收入、费用调整入账,其余部分则继续保留原记录,留待后续会计期间确认。③本期虽未实际收付,但应属于本期的收入费用,又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收付时间在以前的会计期间,但当时并未按收入、费用确认,而应属于本期的收入(如本期实现的预收收入)和费用(如应由本期承担的预付费用);二是收付时间在后续会计期间,但应属于本期的收入(如应收收入)和费用(如应计费用)。这些应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也应于期末调整入账。2、期末账项的结转通过前面期末账面的调整已将本期获得的各项收入和发生的各项费用进行了相应的账务处理。这项工作结束以后,就可以进行账项结转,计算和确定本期的经营成果,即利润或亏损。期末账项的结转包括成本结转、收入结转和费用结转等内容。成本结转是在归集产品生产费用的基础上计算确定本期完工产品的生产成本和产品销售成本的账务处理程序。因此成本结转的内容和程序包括:①分配结转制造费用;②计算和结转完工产品的生产成本;③计算和结转已销售产品的销售成本。3、对账对账是指会计人员对账簿记录进行核对的工作。通过对账可以保证各种账簿记录的完整和正确,如实地反映和监督经济活动情况,为加强经营管理和编制会计报表提供真实可靠的资料。由于在填制凭证,登记账簿等一系列工作中出现的错误,由于管理工作不善而带来的财产管理中的各种问题,以及由于一些其他因素的影响,都可能给账簿记录的真实性、正确性带来影响。定期地进行对账工作,通过账簿与凭证的核对,可以检查账簿记录的可靠、正确、真实,发现和更正账簿记录中的各种差额和账实不符的情况,做到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对账的主要内容有:(1)账证核对。账证核对是指各种账薄(包括日记账、各明细账)的记录同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核对。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凭证和账簿相符。由于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数量大,因此账证的核对工作一般分散在平时进行,在日常编制凭证和记账过程中通过复核来达到账证核对的目的,必要时也可采用抽查核对和有目标的核对方法进行,核对时应重点核对凭证所记载的业务内容、数量、金额和分录是否与账簿中的记录一致。若发现差错,应逐步查对到最初的凭证,直到查出差错的原因为止。(2)账账核对。账账核对,是指通过账簿与账簿之间的数字相核对,来保证账簿间有关数字核对相符。账账核对的内容有:①对总账记录的核对。由于采用复式记账法的原理,在采用借贷记账法时,根据借贷平衡原理,所有总账中各账户的借方本期发生额合计数和贷方本期发生额合计数,期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和贷方余额合计数,资产方与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方期末余额合计数,都应分别核对相等。这一工作可通过编制试算平衡表来进行。②总账与日记账的核对。由于总账与日记账采用平行登记方法,总账中“现金”“银行存款”账户的余额应与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中的余额相等。利用这点可核对总账与日记账的记录。③总账与各明细账的核对。由于总账与明细账也采用平行登记的方法,因此各总账账户的本期发生额、期末余额、应与它统驭的明细账的本期发生额之和或期末余额之和相等。通过总账账户与明细账的核对,可以确保总账与明细账相符。总账与明细账的核对工作,可以通过编制“明细账户本期发生额、余额明细表”与总账核对的方式进行,也可以直接将明细账与总账核对。④会计账与业务账的核对。会计部门的各种财产物资明细账的结存数应与财产物资保管部门的实物账的结存数核对相符,以检查双方的账簿记录是否正确。会计账与业务账的核对,一般可将有关账户的结存数直接与实物账的结存数核对。如会计账簿登记的原材料、产成品、自制半成品与仓库登记的材料、产成品、自制半成品账卡核对;会计部门的固定资产账与设备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的固定资产卡片核对等。(3)账实核对。账实核对,就是将账面数字和实际的物资、款项核对相符。主要包括:①现金日记账的余额与现金实际库存数应每日核对相符,做到日日清。②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③各种债权、债务明细账余额应定期同有关的债权、债务人核对相符。④各种财产物资明细账的账面结存数,应定期与实际数核对相符。⑤已解缴国库的利润、税金及其他预算交款应定期同监交机关核对相符。4、结账及建立新账结账是指会计核算工作中,于期末对各账簿记录所进行的结算工作。为了总结本期的账簿记录,提供编制会计报表的资料,期末应在全部经济业务登记入账的基础上结出各账户的本期发生额和余额。账户的结记是运用划线法结出各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户的本期发生额和余额。包括月结和年结。月结。即月末进行的结记工作。办理月结时,应在各账户本月份账户记录的最末一行下面划一条红线,在红线下的摘要栏内注明“本月发生额及余额”字样,并加计本月借方和贷方发生额合计数,根据各类账户期末余额公式计算出余额,填入余额栏。在“借/贷”栏,注明余额的性质(如果期末无余额, 在“余额”栏内写上“平”或“0”符号)。然后在下面再画一条通栏红线,以示本期账簿记录的结束。年结。即年度终了进行的结记工作。年度结账时,要将各个账户结平,并将各账户余额结转到下年度新开的账户中去。办理年结时先在12月份月结数字下,计算填列全年12个月月结数字的合计数,并在摘要栏内注明“年度发生额及余额”或“本年合计”;然后在下一行“摘要”栏内注明“结转下年”字样,并以与期末余额相反的方向,以同一数额记入“借方”或“贷方”金额栏内,即借方期末余额记入“贷方”金额栏,贷方期末余额记入“借方”金额栏,从而结平各账户余额。最后在这一行的下面画两条平行红线,以示本年度账簿记录的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