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的脾气很暴,经常为一些小事就动手打我,身上都打出青来了,我实在受不了了,我没有他打人的证居可我把我和婆婆的谈话录下来了婆婆也承认他打过我,我身上的青好多人都看到了,别人问我我没说是他打的,说是自己摔的,要是让他们出来做证行吗?要是起诉他不同意能离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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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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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对离婚案一般都是先进行调解,所以你起诉一次不一定就能离掉.家庭暴力问题,你可先向当地妇联反映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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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你说的情况看,判决离婚问题不大,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即使这次起诉判决不予离婚,你也可以在6个月后再起诉,就一定会判离了。至于精神赔偿问题,如果你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男方实施了家庭暴力,是可以主张赔偿的,证据的效力如何还要看法官的认定了。建议你到医院取得医疗记录,比较容易被法官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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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经常为一些小事就动手打人,身上都打出青来了可以依法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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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作为人证。你也可以将去医院治疗的病历等作为证据交法庭。家庭暴力是起诉离婚中一种比较有说服力的理由。如果你理由充分,相信法庭会判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