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幸福的一对,当丈夫发现妻子大学时的性爱日记时,这个家庭随着那本性爱日记一起被无情的撕碎了……由此,我们想到了什么?假如是你,你在乎吗?你会在结婚后保留性爱日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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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不能留了!有句话说:“偷吃要抹嘴!”我想没有谁还会嘴的不抹,大大咧咧的:“看我能偷吃!”(不过,现实中这种傻瓜时不时的会面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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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剑是一种行为,亮剑是一种态度,亮剑是一种精神,亮日记也是一种行为,亮日记也是一种态度,亮日记也是一种精神.是的,仅仅是可惜了.行为+态度+精神=神经病刚从井冈山回来,还是说说红军吧:有位老红军叫曾志,也许有人知道她是陶铸的老婆,但曾志的革命生涯有过三次婚姻,两次出轨,不仅有日记还有档案,为此她蒙受了组织上给她的二十余年的不白之怨,两次受到留党察看的处分。虽然革命生涯常分手是可以理解的,但"三从四德"的观念共产党也是要讲一点的。我想现在也是这样。附:我这次在井冈山大井正好遇到四川省委党校第四十五期处级干部学员班的同志也在那参观,我看到一个人长得是有点费玉清,于是我大叫了三声“风度翩翩”,结果没人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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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不要留了。 过去了就让它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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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即合理,分开也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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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将看过全文的网友评论复制如下:网易网友 [218。242。131。*] 认为: 2005-10-25 14:59:00引用 投诉 支持 (0) 。。。。。没有人看过哲学书么。。人们总是看到自己愿意看到的东西,丈夫的心理在看了日记后失去了平衡,为了求得这种平衡,他不得不将妻子看成人尽可夫的荡妇。因此,是他愿意看到妻子是荡妇,所以,他看到的妻子就是荡妇。夫妻感情的基础不是爱情,是信任。当信任已经处于危机的状况下,丈夫选择了不当的处理方式。没有通过努力来恢复裂痕,因此,造成了这种悲剧。首先应受谴责的,是丈夫,他本来就没有权力去侵犯妻子的隐私,在和他结婚之前,妻子是没有义务为其守所谓的妇道的,妻子的行为无可厚非。其次应当谴责妻子,她太过软弱,这种情况下,应当据理力争,并且在无法恢复双方信--------------------------------------------------------------------------网易网友 [61。51。149。*] 认为: 2005-10-25 11:36:31引用 投诉 支持 (0) 别后悔 装疯卖傻 不值得可怜 那放荡的时候为什么不计较后果还有脸疯 喜欢做荡夫就别结婚悔人家一辈子 这种女人人人诛之--------------------------------------------------------------------------------gxgj01 [202。103。13。*] 认为: 2005-10-25 09:32:16引用 投诉 支持 (0) 应该离婚,不应该采取这种手段。--------------------------------------------------------------------------------网易网友 [220。173。24。*] 认为: 2005-10-25 09:09:50引用 投诉 支持 (0) 做得好,小子,别后悔!!!我觉得第一位网友的评论很实事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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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者:laomeng777 级别:学长 (2005-10-31 15:03:54) 只有傻瓜才会保留性爱日记,这个妻子本来就人格不全,否则为什么会得精神病呢。她怎么也该知道,性爱是什么,是负责,是专一,即便过去怎么怎么愉悦,但现在已为人之妻,无论如何也要忘记过去,迎接新生活,丈夫可以容忍她的过去,那毕竟是过去,但怎么也不能容忍他现在成了妻子的初恋情人的替身,这不是什么贞洁和文化素质的问题,是本能,是连动物都会捍卫的本能。那个女人的乱性行为,已经很糟糕了,这么不尊重丈夫,不尊重自己,不尊重爱情,不尊重神圣的性,得精神病是咎由自取,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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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故事的结局看,一切都太晚了。我们每个人都是有隐私的。这也是我们做人的最低底线。只有保护好自己才能保护好你所爱的人。这就是我的看法。希望大家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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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习惯把美好的东西用日记的方式记下来!但看到很多悲剧,(都是之前记下的一些东西,婚后反而成为事故的起因)我认为,有些事记在脑子里就好,就算哪天说漏嘴也可以否认,但白纸黑字就不好否认了,如果不写下来怕日后忘记了,那么,该忘记的就让它忘记吧,你的记忆已经不想要它,那为什么还要强记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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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查到了这篇文章的原文。网址: 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看看。我只把文章的最后一段复制如下:谁没有秘密?或者不堪回首,或者不愿分享。谁没有秘密?总有不为人知的过往留在心底。泄密往往让人尴尬不堪,但如果一本日记也能让婚姻破裂的话,不知道这样的婚姻还能经得起什么?并请大家回答一个问题:到底谁对谁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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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的事,有什么好计较的,我对情人以前的恋情从来都觉着有趣,不会嫉妒的..改一改你肚皮的尺寸,把心放宽些,好日子不就现成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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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过去就不要追就了,只要结婚后妻子是忠于自己的就行了,那必竟是她的过去,你无权去干涉别人的过去,那是因为她还没遇到她的丈夫,所以做人有时要大方一点,还有那本日记早就应该毁掉了,既然已经是过去就不要留一点痕迹,和丈夫从新开始,既要决定结婚就要互相忠诚,以后不可以心里再有其他人!作为丈夫也要大度一点,只要妻子婚后对自己忠诚就够了,何必抓住过去不放呢?总之这种事情发生在谁的身上都是一件痛苦的事,要冷静对待,不要冲动,以免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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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在乎很在乎的!我也不会写什么日记!就算写了也会销毁不会让日记之外的男主角发现!我门不得不承认现在的人都很敏感脆弱,既然是我们所爱的人就不要伤害他!说是不会在乎,那是根本没发生在自己身上说风凉话而已,好好想想吧,别人的心不是拿来被伤害而应该呵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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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的就让他过去吧,珍惜现在,重新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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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做 自己的~~~!我嘛!!是女孩子,不还说了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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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会写的,自己的心里不是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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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写性爱日记的女人万里挑一啊不信自己上大街找去 兄弟中奖了咋还撕彩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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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也没有错,又好象都错了。作为妻子,有保留自己一点隐私的权利,但是她没有能做到保留得更隐蔽一些。不该让丈夫知道的事情就决不能让他知道。作为丈夫,要尊重妻子过去的一点可怜的隐私,不该你知道的事情就不必去过问;你越是想知道,越是自寻烦恼。都是那本日记惹的祸!楼上的朋友说得对,但是这只看到问题的一面,而没有能看到问题的另一面。作为丈夫,你只能拥有妻子的现在。对于她的过去,你无权拥有;对于她的未来,你不一定拥有。这就是我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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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主人的反应是正常的,我相信每个男人都会如此,女主人得了精神病是自找的,她就算保留那本日记为什么不藏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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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有大脑的人,发生后果之前是应该想好的:那个后果我是否能承担?因此我只能说,那女人活该得精神病!或者这就是她承担后果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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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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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认识你以前,她的一切都是与你无关的,你只能在乎你们俩认识以后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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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理解。所以夫妻要注意这些问题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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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人也有犯错误的时候.何必太在意别人的看法,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只要自己认为是对的,勇往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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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头再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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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日记惹的祸!所以我从来都是不写日记的(最主要原因也是由于自己懒嘛),结婚以后就应该把可能成为导火线的一切东西都给销毁,我们夫妇就是这样做的。但像你说的那样,一切都已经晚了,那就面对现实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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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自身的信念,怎能成为攻击自己灵魂的武器...既然如此,不如结束...让它成为废品一般抛之脑后..高潮亦是如此..性跟爱情本无关!没有爱情也能有性,为什么保留.保留是因为还有爱,还是因为还有那一次次忘不掉的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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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下"证据"不好;留在记忆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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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傻瓜才会保留性爱日记,这个妻子本来就人格不全,否则为什么会得精神病呢,她怎么也该知道,性爱是什么,是负责,是专一,即便过去怎么怎么愉悦,但现在已为人之妻,无论如何也要忘记过去,迎接新生活,丈夫可以容忍她的过去,那毕竟是过去,但怎么也不能容忍他现在成了妻子的初恋情人的替身,这可不是什么贞洁和文化素质的问题,是本能,纯洁的性是保证物种的纯正,是连动物都会捍卫的本能,那个妻子的乱性行为,已经很糟糕了,这么不尊重丈夫,不尊重自己,不尊重爱情,不尊重神圣的性,得精神病是咎由自取,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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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事找事,写什么日记吗?俺是连情书都没写过,免得留下证据。夫妻吵架时,还会说:“你看,当时你是怎么说的。现在把俺骗到手,你就这样!”刚看你的题目,以为是木子美来了。我不知该如何回答你的问题。这种事通常都发生在女性身上,我想这与女性的浪漫有关。结合“狼”与地瓜的题目,我想说,都是初恋若的祸。作为女人,最不能忘的,也是第一次。爱的痛了痛的哭了哭的累了日记本里页页执着记载着你的好像上瘾的毒药它反覆骗着我陈慧林的《记事本》我想能说明一些问题。烧掉日记重新来过,烧不掉你就不要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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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惜眼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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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爱你老婆到什么程度了.那时候都很单纯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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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有大脑的人,发生后果之前是应该想好的:那个后果我是否能承担?因此我只能说,那女人活该得精神病!或者这就是她承担后果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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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不留留也要象保管贵重物品一样收好。总之,一定不能让配偶看到;否则,你的婚姻死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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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很可惜,不知道这对儿 夫妻有没有孩子,如果有那对这孩子太不公平了,为了年少的轻狂,而损失了美满的家庭和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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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力有限不想多打字实在饿得有点头晕回头蹭到晚饭了再答####################################################################跟一个人说自己的隐私是知己跟一群人说是白痴跟全国人民说是“艺术人生”!(央视的“艺术人生”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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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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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留,只是自己的历史哦,以后老了看看一定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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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收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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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夫妻双方都表示理解。女人吗,也很色的。色是人之本性。所以她很难忘记那些和她做过的人,很难忘记当时的心灵和肉体上的愉快。所以她有理由保留。我支持她的做法。男人吗,当然有权利要求妻子专心爱着自己。当她发现那些日记的时候,她有理由认为妻子依然不忘旧情,不能专心爱自己。面对这样不能专心爱自己的妻子,他有理由向妻子发难甚至离婚。我理解他,支持他。如果,妻子的性爱日记能永远秘密地保留着,那是最好的结果了。但是上天弄人,人有失手,不甚被发现。这也叫天意,也是命运的安排。那就听从命运的安排好了。如果丈夫能原谅,一个家庭还可以继续保留下来。如果不能原谅,那么这个家庭本就没有维持到底的理由,本就该中途破碎。哲学上说了,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发生的也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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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了“难得糊涂”每个人都有隐私,你不该知道的就不要去知道。也不要去打听,你重视的是现在和将来,不要重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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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要,一般人接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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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乎!我想每个人都会在乎的,只是有的人不愿意承认而已.我不会在结婚后保留性爱日记,虽然说夫妻双方都有保留隐私的权力,但是为了尊重对方,为了减少麻烦,还是不保留的好.而且在结婚后保留性爱日记,本身就是一种自私且心理不成熟的表现,既不尊重对方也不尊重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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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或许是很虚无的,但是性必然很现实。恋爱时不顾一切的性,在爱情消失以后是女性唯一的标记,或许你很懊恼,或许你很无奈。但是那是真真切切的存在,我们不能怀疑,也不能抹煞过去。 记录下爱情的性爱日记,或者女人的天生的多愁善感,保持这本性爱日记,或者是女人希望留给自己的憧憬,想不到换来的是梦魇。 性爱日记本身并没有错,错的只不过是以偏见看待世界的众人的眼光,或者错的是欺骗世界,欺骗自己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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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在乎的,毕竟结婚就意味着过去的一切已经过去了,从头开始才是真正的生活,要保留以前的性爱日记就不要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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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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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可以理解她丈夫的行为就像韩国电视剧《爱,让我们在一起》当他知道妻子婚的行为后几乎疯狂,可是当得知妻子因此而要寻死的时候他才明白,他不能没有他而且这些毕竟是她婚前的如果因为这个而失去了她,他会后悔的因为除了这个妻子是无可挑剔的如果爱她就请接受她吧,毕竟婚后她仍旧忠于你不是吗》给爱一次机会吧也给这个家一次机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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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不要了'接受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