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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看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定,如果没有什么投资品种可以考虑,如果有更好的,就没有必要跟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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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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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看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定,不应追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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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将人民币理财产品称作"变脸复出",缘起于今年3月16日央行下调了金融机构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同时银监会明确界定人民币理财投资只限于银行间票据回购和债券投资等。债券收益率的下降使人民币理财产品的收益大幅"缩水"。随后,各家银行纷纷暂停人民币理财产品的发售。 9月21日,民生银行通过对人民币理财进行重新设计,重新推出为期半年,预期税前收益率最高达4.32%的"人民币非凡理财"。光大银行也于9月下旬发售第八期阳光理财A+计划的4种产品,这些产品的期限有一年期、半年期和3个月三种,并通过挂钩黄金兑美元价格变动、欧元兑美元汇率变动,收益率也达到4.1%。此外,招商银行也在不定期地推出"人民币债券理财计划",其投资标的主要包括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等,其6个月期的产品收益与1年期定期存款税前利率相同(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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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来,随着美联储的不断加息,我国综合经济各方面情况,对美元和港币存款利率也进行了几次调整提高。有投资者可能心存担忧:与最新的外币存款利率相比较,一些外汇理财产品的收益率是否还有优势,到银行购买外汇理财产品究竟是否合算呢? 针对投资者的这些担忧,近日来,本报记者专门采访了部分商业银行理财师。 理财产品收益仍高于定期存款 据光大银行广州分行理财师郭昭阳介绍,虽然今年国家数次提高了美元和港币存款利率,但此前售出的外汇理财产品,大部分早已到期兑付完毕。因此,一般来说,各家银行在推出外汇理财新品时,都会根据当时的外币存款利率,结合有可能上浮的利率预测,相应地提高其收益率,确保每一期产品的收益率均比同等档次的定期存款利率高。同时在产品设计上,把一些人民币理财与外币收益结合起来的结构性理财产品更具吸引力。 他举例说,光大银行的外币结构性理财产品今年以来已累计发售11期,销售量达3。07亿美元,其热销的主要原因便是其收益率远高于同期的存款利率。 记者从工商银行获得一份目前正在全国各分行销售的“利得宝”理财产品报价单。该报价单载明,本期限理财理财品种有美元和港币,美元有半年期和1年期两个期限,半年期综合收益率为3。85%,1年期美元综合收益率为4。05%;而港币产品的期限6个月,综合收益率为3。4%。 而广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目前正在销售的第四期外汇结构性存款产品,港币一年零三个月年利率3。3%,一年零九个月年利率3。6%;美元一年零三个月年利率3。6%,一年零九个月年利率3。9%。与定期外币存款比,这些产品的收益都较高。如美元目前半年期的存款利率是2。375%,港币半年期是2。25%。 投资者也有提前终止权 我们知道,目前有部分银行销售的外币理财产品在其委托理财协议书中,曾有一条款规定:银行有权提前终止委托投资权。有投资者反映,当时的收益还是较高的,但却被银行行使提前终止权而把该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提前终止了。 但据记者了解,正是国际外币市场利率的变化,影响了银行原来的预计收益率,银行从风险角度考虑,便行使提前终止权,把委托投资资金及已获得的收益打入投资者的理财账户,变成为储蓄存款资金。 目前销售的产品仍然有提前终止的条款。如工行最新一期产品规定的终止权是每3个月行使一次,也即说,在银行认为其投资收益低于合约中向投资者预期的,而银行本身又必须承担较大损失的时候,将会终止该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投资。这样看来,投资者较为被动,甚至可以说“银行行使的是霸王条款”。然而多家银行理财中心的人士却不这样认为。 工行广州营业部理财中心理财师解释,其实个人投资者也可行使提前终止权,而且可随时终止。不过,如果提前终止投资就必须收取违约金,违约金相当于原预测收益的1倍。但这样银行和投资者的提前终止权不是很不平等吗? 银行理财师进一步解释说,收益高便意味着承担的风险大。外汇理财产品筹集的资金中,部分是由银行放到国际资本市场上作期权交易,因此,投资者如果随时提前终止投资,会让银行措手不及,不但造成原预测的收益无法兑现,银行还有可能承担更大的损失。收取违约金只是作一小部分的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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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大多数专家指出,仔细解读央行政策可以发现,公告明确表示将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人民币不仅仅只有升值的可能,在供求关系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也有贬值的可能。同时,央行调高境内美元和港元的存款利率,客观上降低了人民币进一步升值的压力。具体地讲,这在短期内对银行外汇理财品种有一些影响,但随着汇率新机制的运行和多种货币政策的运用,其影响将越来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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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币升值了,外汇理财产品业务将受到一定的影响。该类产品是否还具有投资价值?民生银行广州分行零售业务部副总经理谭晶指出,这要针对各家银行设计的具体理财产品、银行与客户签订的合同内容作具体的分析。中行广东省分行资金部有关人士称,短期内的外汇理财业务会遇到一定困难,投资者可能采取持币观望的态度,但这只是暂时的。 居民或会行使提前终止权人民币兑美元升值2%,达到1美元兑8。11元人民币。同时,一年期小额美元和港币利率上调0。5%。央行的公告甫出,便有银行界分析人士认为,人民币升值将有可能导致居民提前终止外汇理财产品,或换成人民币作为存款,这样都会对当前火热的银行外汇理财业务形成一定的冲击。 接受本报采访的几家商业银行零售部老总谈及这个问题时,均承认会产生一定的冲击,但他们分析认为,居民提前终止外汇理财产品的主要动机是基于收益下降。 这是因为,外汇理财产品的收益率普遍高于人民币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如目前正在热销的美元理财产品的一年期的年收益率平均是3。5%,大大高于近期人民币理财产品2。5%的收益率和一年期美元定期存款1。625%的水平。这也正是外汇理财产品受追捧的原因。而人民币升值2%,外汇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率相对就减少了2%。由于央行同时上调了美元和港币的存款利率,这对外汇理财产品的受宠程度也有一定的影响。 虽然从理论上来看,居民提前终止委托投资有可能。但银行界人士提醒市民,尽管国家同时提高了外币储蓄存款利率,却也未能达到客户与银行签订的合约中预定的收益率,大多数银行原来销售的外汇理财产品,其收益率均比存款利率高。即使现在外币存款利率相应提高了,也未能达到外汇理财产品原设定的收益率。因此,作为委托银行投资的客户,在没有大价差可赚的情况下,想要提前终止合约须三思而行。 短期内投资者或会持币观望有些普通投资者认为,人民币升值后,应该抛出美元资产转换为人民币资产。虽然部分外汇理财产品的收益率比本币理财产品的收益率要高,但其收益差能否弥补因汇率变动而造成的损失值得投资者关注。 中行广东省分行资金部有关人士在分析这一问题时指出,人民币升值后,有些投资者可能会表现冲动,但由于这次人民币升幅不大,大部分理性投资者不会不顾成本(各种费用)而轻易变换投资品种。但不管如何,这次升值对银行来说,短期内的外汇理财业务会遇到一定困难。特别是那些期限较长的产品。由于升值比较突然,导致很多投资者采取持币观望的态度,购买理财产品的热情将会降低,这显然会影响一年来银行较为热衷的此类业务的发展。 不过,大多数专家指出,仔细解读央行政策可以发现,公告明确表示将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人民币不仅仅只有升值的可能,在供求关系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也有贬值的可能。同时,央行调高境内美元和港元的存款利率,客观上降低了人民币进一步升值的压力。具体地讲,这在短期内对银行外汇理财品种有一些影响,但随着汇率新机制的运行和多种货币政策的运用,其影响将越来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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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元港币存款利率不断提高 外汇理财产品是否还值得追捧? 今年来,随着美联储的不断加息,我国综合经济各方面情况,对美元和港币存款利率也进行了几次调整提高。有投资者可能心存担忧:与最新的外币存款利率相比较,一些外汇理财产品的收益率是否还有优势,到银行购买外汇理财产品究竟是否合算呢? 针对投资者的这些担忧,近日来,本报记者专门采访了部分商业银行理财师。 理财产品收益仍高于定期存款 据光大银行广州分行理财师郭昭阳介绍,虽然今年国家数次提高了美元和港币存款利率,但此前售出的外汇理财产品,大部分早已到期兑付完毕。因此,一般来说,各家银行在推出外汇理财新品时,都会根据当时的外币存款利率,结合有可能上浮的利率预测,相应地提高其收益率,确保每一期产品的收益率均比同等档次的定期存款利率高。同时在产品设计上,把一些人民币理财与外币收益结合起来的结构性理财产品更具吸引力。 他举例说,光大银行的外币结构性理财产品今年以来已累计发售11期,销售量达3。07亿美元,其热销的主要原因便是其收益率远高于同期的存款利率。 记者从工商银行获得一份目前正在全国各分行销售的“利得宝”理财产品报价单。该报价单载明,本期限理财理财品种有美元和港币,美元有半年期和1年期两个期限,半年期综合收益率为3。85%,1年期美元综合收益率为4。05%;而港币产品的期限6个月,综合收益率为3。4%。 而广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目前正在销售的第四期外汇结构性存款产品,港币一年零三个月年利率3。3%,一年零九个月年利率3。6%;美元一年零三个月年利率3。6%,一年零九个月年利率3。9%。与定期外币存款比,这些产品的收益都较高。如美元目前半年期的存款利率是2。375%,港币半年期是2。25%。 投资者也有提前终止权 我们知道,目前有部分银行销售的外币理财产品在其委托理财协议书中,曾有一条款规定:银行有权提前终止委托投资权。有投资者反映,当时的收益还是较高的,但却被银行行使提前终止权而把该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提前终止了。 但据记者了解,正是国际外币市场利率的变化,影响了银行原来的预计收益率,银行从风险角度考虑,便行使提前终止权,把委托投资资金及已获得的收益打入投资者的理财账户,变成为储蓄存款资金。 目前销售的产品仍然有提前终止的条款。如工行最新一期产品规定的终止权是每3个月行使一次,也即说,在银行认为其投资收益低于合约中向投资者预期的,而银行本身又必须承担较大损失的时候,将会终止该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投资。这样看来,投资者较为被动,甚至可以说“银行行使的是霸王条款”。然而多家银行理财中心的人士却不这样认为。 工行广州营业部理财中心理财师解释,其实个人投资者也可行使提前终止权,而且可随时终止。不过,如果提前终止投资就必须收取违约金,违约金相当于原预测收益的1倍。但这样银行和投资者的提前终止权不是很不平等吗? 银行理财师进一步解释说,收益高便意味着承担的风险大。外汇理财产品筹集的资金中,部分是由银行放到国际资本市场上作期权交易,因此,投资者如果随时提前终止投资,会让银行措手不及,不但造成原预测的收益无法兑现,银行还有可能承担更大的损失。收取违约金只是作一小部分的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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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了,不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