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美国犯人依据“米兰达规则”可以从使自终缄口不言吗?那怎么对他定罪、量刑、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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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包括你在内,很国人都犯了一个错误。仅仅把米兰达规则解释为一个有关于犯罪嫌疑人沉默权的告诫,实际上,米兰达规则比较准确的中文翻译是:“你有权保持沉默。如果你放弃保持沉默的权利,你说的一切会在法庭上用做对你不利的供词。你有权获得律师。如果你希望有律师,但没钱请律师,警方讯问开始前可为你找一位律师。” 因此,我个人认为它应该包括三个问题,简单的说是:沉默权,获得辩护的权利,申请法律援助的权利。由于你只为了一个问题所以我就只回答你关于沉默权的有关问题的确,正如你所说,在美国,确实有人从始至终都没有不说一个字但是这样的人是很少的因为在美国除了米兰达规则之外还有另外一个比较重要的刑事诉讼制度:辩诉交易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往往在律师的帮助下通过辩诉交易减轻自己控方对自己的指控从而降低自己的刑事责任ijingshifenya同时在美国虽然规定了“米兰达规则”但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制定这一规则的初衷是遏制当时已经十分严重的刑讯逼供而不是在于司法机构设置障碍因此如果有人借此规则保持沉默的话美国法官会对其可以比较重的刑罚这是一个事实所以一般来说很少有人在刑事诉讼中使用沉默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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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兰达规则”是保护被告人为目的的规则,但这种规则也不是多么光明,如果在一些犯罪侦察手段\以及证人不愿意左证的情况下,简单适用“米兰达规则”,会放纵很多的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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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米兰达”规则之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其后的一些判例中对“米兰达”规则进行了灵活的运用。 一个被指控犯有强奸和绑架的年轻美国人,在美国这种社会制度下一案成名,不光美国人知道他的存在,连全世界的人都因此认识了他,这也是一种带有讽刺意味的幽默罢。 你有权保持沉没!!!!!!!!1 可在实际操作中已经有了变通。 这也是司法文明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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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中国和美国司法制度很不同的一点。当然,现在中国也强调,不能仅仅依靠人犯的口供,而还要更多地依靠其他人证和物证。在美国,证明一个嫌疑人是否有罪的在控方。被告只是想方设法驳斥控方提出的证据,证明那些证据是错误的。而法庭只是决定双方的证据哪些值得采信,并将这些确凿的证据交陪审团,以确定嫌疑人是否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