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的一个亲戚在省道上骑自行车被同向行驶的摩托车撞死,肇事者逃逸。其中参与拉走肇事者极其交通工具的人至今没有主动交代事情真相,其行为触犯刑律吗,应该是什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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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参与拉走肇事交通工具的人如果知道肇事者下落的可能构成包庇罪,如果只是单纯的知情不举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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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的,其行为已构成犯罪--包庇罪。见《刑法》第310条。二、如果参与的人是乘车人,则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见《最高人民法院善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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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没有证据证明他与肇事者同谋,或协助肇事者逃跑的情况下,不能算是触犯刑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