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中央行政机关与地方行政机关关系的法律调整是怎样的? 请详细回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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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辖区域及事务范围涉及全国的行政机关,称为中央行政机关。中央行政机关是领导全国和各地方行政工作的最高行政机关,它是一国行政体制的核心,其职权划分、活动方式和组织动工,直接影响着行政效率,关系着整个国家机器的运转状况,乃至决定着国家和民族的命运。 地方国家行政机关,是指其活动范围仅限于国家一定行政区域范围内,其管辖事项仅限于地方性行政事务的行政机关,亦称地方人民政府,即各级地方人民政府。 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主要包括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的职能划分以及中央行政机关对地方行政机关的监督和控制。 中央行政机关与地方行政机关职能的划分 我国宪法规定,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中央行政机关对地方行政机关的监督和控制 中央行政机关与地方行政机关之间的职能划分,已经包含并要求中央行政机关对地方行政机关的监督和控制。无论是联邦制国家,任何国家的地方行政机关都必须接受中央行政机关的监督和控制。 中央行政机关有权审核地方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工作计划,有权检查地方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活动,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纠正地方行政机关不当的行政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