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饭店已经订出去了又,他就应该再收下一个人的订金了,干吗还要收我的呢?如果他要是这样的话,十一我就去饭店里摆几桌,让他那份也结不成婚,谁叫他不退还我订金呢》他不退还我就有权利去那里摆席。这样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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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履行期未到,他再收下一个人的定金想让他人摆席,剥夺了你根据合同期待得到的东西,是明显的先期违约,也就是合同履行期未到便声明或者以行为表示拒绝履行合同,和你给他说你不订席了一样。因此,你可以就此,最好有他收别人定金的确凿证据,和他协商。给他三种选择:1,你们解除合同,老板退你500块钱,然后他可以再和别人定席;2,老板可以收别人定金,你要求老板偿还双倍定金1000块;3,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这样,老板必定面临着违反两个定席合同中的一个,会得到更大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