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辩证法著作里,都把联系与发展放在一起,而且把辩证法三大规律说成是“联系与发展”的规律这种观点对吗请大家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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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世界的客观事物中联系和发展是并存的,发展也是在联系中进行的,相联系的事物也都在发展。不能用联系或发展片面的看一个事物,它两个是统一的,密不可分的。把辩证法三大规律说成是“联系与发展”的规律这种观点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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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不是同一个问题,你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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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已回去翻教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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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者或者两者以上的事物之间的相关性或同一事物的内部与外部之间的相关性称为联系,而发展是同一事物的变化过程。任何事物都不会一成不变的,同时任何事物的变化都会影响到相关事物的,所以发展与联系是不可分离的。 辩证法的三大规律是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与肯定否定规律。辩证法的三大规律之间的关系是“一分为二”的,基本规律是对立统一规律,它分为内部变化与外部发展两个方面。因此,量变质变规律与肯定否定规律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它们之间的对立性表现在描述事物的发展变化侧重点不同,内部变化侧重于变化的两种形式,由量变到质变的发展;外部发展侧重于过程的描述,两种发展过程,单一过程与连续发展。按照辩证法的基本观点,内外是统一的,内中有外,外中有内,二者之间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因此,变化规律与发展规律之间的区分是相对的,没有绝对严格的界限。变化规律中的复杂事物之所以显现出阶段性,原因就在于它续性的发展过程。发展规律中的螺旋式上升,原因就是质变的不断出现。质变的特点就是否定之否定,仿佛向旧的东西的重复。在量变阶段,则是渐进性的变化,波浪式的前进。作为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对立统一规律是“一”,它表现在本质内部。而它的展开形式分为两个具体规律,量变质变规律与肯定否定规律,这是“二”,它表现在外部,是基本规律的表现形式。事物和规律都是“一分为二”,但是各自具有的特点却截然相反。这就是辩证法,充分体现出相反相成的关系。辩证法的根本在于使用‘全面的,发展的,联系的’观点看问题。所以,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可以概括为发展与联系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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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一个问题。联系,研究的是世界上万物之间的关系问题,是各自独立的?还是一部分之间有联系,还是彼此之间都存在普遍的联系。而发展,研究的是事物的运动方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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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是不是指联系实际情况联系实际情况并与发展的眼光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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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对于“联系”来说,说的是针对两者或者两者以上的对象而言的,而“发展”则是对于同一事物的不同阶段而言的。不知,我这样说是否有助你分清这两个概念呢?如果,对于我说的有不同意见,欢迎发邮件给我进行讨论christy_z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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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不是同一个问提,它们之间是不同的两个概念.只是存在一定的关系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