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大的孩子可以免于刑事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有最新的司法解释吗?
热心网友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从上面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14周岁以下的人不能构成犯罪,所以也就谈不上免于刑事处罚.不满十六岁的时候可能会免于刑事处罚.
热心网友
同意楼上的说法没有最新的司法解释但是注意,如果是成年人利用、教唆未成年人犯罪,成立片面共犯未成年人实施了教唆的犯罪,则教唆者承担刑法责任,未成年人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