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地区报考公务员的最低条件好像是大学专科学历,不知成人大专的学历是否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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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005年菏泽市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简章 来源: 中共菏泽市委组织部 阅读:6401 次 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国家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现将2005年度菏泽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国家公务员、并从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部分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招考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身体健康(报考公安机关、菏泽监狱的要求: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无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重度偏平足;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或裸眼视力在4。6以上且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0年5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公安机关、菏泽监狱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75年5月1日以后出生); 6、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在职人员报考的,须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2003年7月31日前参加工作)、工作单位在菏泽且具有菏泽常住户口(报考菏泽监狱的,限山东常驻户口);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5年应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尚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也可报考;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合法就业手续的农村居民,符合条件的,可报考市级机关,其他符合条件的农民可报考县级机关。 报考市级机关的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报考县级机关的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已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不含选调生),不能报考;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的部门或单位;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委培单位同意;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4月22—26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 (二)报名地点:菏泽学院东校区(原菏泽教育学院,菏泽市委对过)。 (三)报名要求:应届毕业生应持身份证、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允许报考的证明材料和有关奖励证书等报名;其他人员报考的,应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单位介绍信等证明材料报名。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菏泽市录用国家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和报名信息卡,每人限报一个部门,交近期一寸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由市人事局发给准考证。 三、考试内容和时间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 笔试时间:5月14日 上午8:00—11:00 申论 下午2:30—4: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报考公安机关的,加试公安基础知识,时间为5月15日上午8:00—10:00 笔试结束后,按照申论占6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40%的比例(报考公安机关的,按照申论占5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30%、公安基础知识占2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在确定的合格分数线内,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录用计划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其中录用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部门和职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报名地点张榜公布。进入面试人员,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二)面试 面试时间:6月6日—8日 上午8:00—12:00 下午2:00—6:00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考部门或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计划录用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录用考核范围的人员。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考部门和职位,进入录用考核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报考同级机关进入录用考核范围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录用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在报名地点张榜公布。 报考公安机关进入面试的人员要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主要测查报考者的身体素质是否符合公安工作需要,测评成绩不记入报考人员总成绩。测评项目为男、女10米×4往返跑,男女立定跳远,男1000米、女800米长跑,男引体向上、女仰卧起坐。体能测评按4个项目各占25%的比例,采取百分制方法,合成应考人员体能测评成绩,体能测评成绩达标分数线为40分(含),40分以下的,取消录用资格。 体能测评的要求和标准,按照国家人事部、公安部和省人事厅、公安厅有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评成绩在报名地点张榜公布。 四、录取办法 进入考核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录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考核、体检,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和应回避等全面情况(报考公安机关的,同时进行政审)。如经考核、体检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考核、体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经市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可从其他进入该职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确定递补对象。体检的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拟录用人员,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公示期为5-7天。公示结束后,按管理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对退役军官、退伍军人等有关人员,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五、录用后的待遇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职务,并根据确定的职务和级别确定其工资;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报考县级机关的,报名时不具体到县,待录用后再统一分配。报考工商、药监、质量监督、菏泽监狱系统的,由用人单位提出拟录用意见,并填写《录用国家公务员审批表》,征得市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经省主管部门审核,报省人事厅办理有关手续。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关于2005年度全省考选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5]8号)和省有关部门招考简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选调生考选工作 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报考条件、报名方法、考试内容、录取办法等,由市委组织部另行组织。考试时间与面向社会招考同步进行。 中共菏泽市委组织部 菏 泽 市 人 事 局 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