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单位签订了试用协议,但其实质是兼职,期限只有一个半月。在该协议中,规定了月薪800(完成指标的话)、底薪600和提成,并且约定了我的违约金,月薪的50%。没有约定的是:一周的工作天数、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单位违约时的违约金。离奇的是,协议中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加班。综上所述:我的义务被规定了,而对于单位只规定了支付薪水,没有其它责任。我于工作两天后决定不干了,请问:1.这份协议是否有效?2.我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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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劳动合同应当载明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和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等基本情况,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社会保险; (六)劳动纪律; (七)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根据此条规定,你所签定的劳动合同要件不足,是无效的。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相比属于弱势群体,其解除合同不须支付任何形式违约金。如在正式合同期间,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如在试用期则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作期间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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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间可以辞职,此劳动合同显失公正,属无效劳动合同,可不付违约金. 非常同意前面大哥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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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合同部分有效;2.如果合同注明了是试用合同, 而违约金又是针对提前解除合同,不用支付违约金.再试用期内双方都可以单方面随时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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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没有违约金的问题,随时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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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一个在试用期的人,前天我刚通知我的老板,干到这个星期我就不做了。老板同意了。这个星期我是要留给他招人的。毕竟我们没有签定任何合同,我完全可以说走就走而不支付任何违约金,我们之间是不存在任何协议的。处于仁义道义上,我提早打了声招呼,这让他们有个准备。至于你有没有签定过合同只类的,我不知道,但是既然是要走,也要给对放一个台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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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是合同和争议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童工)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第五十八条第2款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劳动法意见》第12条 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分解1、注意童工的年龄上限是16岁而非18岁,但特种行业可例外。2、16岁至18岁的未成年人劳动者为未成年工,其民事行为能力一般应认定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3、在校生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一、 合同订立:如果合同订立了必须满5年并有违约金,交回住房是合法的无效第十八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1欺诈、威胁:比如说自己外语5级等。这里是无效,和下面说的解除不同。2认定也不是双方协商,也不是调节委员会认定。★ ★★解除1 协议解除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注意用人单位要给予经济补偿金,计算不重要,但经济补偿金的名词很重要,既不是失业补偿金、也不是养老补偿金、失业保险金。2用人单位解除及时解除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没有经济补偿)(一)在试用期间(6个月)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安机关的拘留不是)要提前通告的解除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劳动法只有这里一个可以变更合同的情况,注意这里要先变更后解除。经济性裁员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不得解除的情况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工伤的判断:教材中有 是工伤的:1交通事故上下班必经的路线,没有违章,出差:不是蓄意违章。2抢险、救灾即使是在休假期间也是。3紧急情况没有被领导批准,直接对本单位有重大利益的活动。不是工伤的情况:1斗欧:即使是在单位上班的时间。2违法犯罪,自伤、自残。3蓄意违章这里的3个法定事由需要背有两个关系是难点,涉及26、25、27、29条。1 25和29都符合时候,优先25,比如怀孕刑事犯罪2 26、27、29重合的时候,优先29。比如怀孕,生病不能解除。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主要是数据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不是双休日)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紧急情况的加班:(比如线路故障影响对外关系)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濒临破产,发洗衣粉,买了抵工资是违法的。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比如参加人大选举)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五十八条 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第十章 劳动争议考点就是两个:劳动法的主体,争议指什么不是主体:1保姆 2 高校教师 3 在校学生 4 现役军人 5 国家公务员(法官、检查官)是主体:1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法院、高校的工人,食堂、司机)2、外资企业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人不是争议的:1单位没有分住房的纠纷,劳动法说的社会保障,是保险、优抚救济2评定职称 3作者和出版社的关系 4企业要求个体户加工服装,是 合同关系 5 劳务纠纷,比如和保姆的纠纷。属于争议的:开除、除名、辞职、退职、休息休假、工作时间、工资、劳保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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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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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无效的,根据劳动法,合同必备的条款不具备。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偏差。不需要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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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期间员工可以无条件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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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那我现在的工作是怎么的来的?我也辞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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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试用,当然不存在违约的说法。一方面,单位可以随时与你解除劳动合同而你也可以随时与单位解除劳动。如果是正式合同就不一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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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协议应该视作无效的吧,即使有效,那何谓试用。试用期就是双方的试用。公司可以不满意劳动者而辞退他,劳动者当然也可以因为没有达到预期的而抄了公司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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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公平合同,不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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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的概念就是说,是公司对你的工作能力满意程度的一个考验,同时你对公司的满意程度也是一个选择,所以如果在这期间辞职不干的话,你可以不用违约金的,而且根据你上面列的所签协议的内容来看,完全属于不公平的合同,所以这个合同可以申请无效的。另外,假如你还是很担心的话,我教你一个可行的办法,合同没有规定不可以请病假,你可以无限期的请病假,至于理由那就随便你编喽,那样公司会自己炒掉你的啦,就根本不担心所谓的违约金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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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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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这份协议是有效的,虽然不太合理,但你已经在上面签字了。按理说你在签字之前应该慎重一些,如果觉得不合理,当时就应该提出来,或者拒绝签字。既然已经签字了,就应该按规定的条款去做,除非对方不要求。求老天保佑你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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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劳动合同应当载明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和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等基本情况,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社会保险; (六)劳动纪律; (七)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根据此条规定,你所签定的劳动合同要件不足,是无效的。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相比属于弱势群体,其解除合同不须支付任何形式违约金。如在正式合同期间,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如在试用期则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作期间的报酬。附:我觉得没必要付违约金,你还没有正式被聘为员工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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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是这样的:1. 你的合同不是试用合同,所以不能依据劳动法中试用的条款;2. 你的合同有些条款是与法律相违背的,所以这些条款是无效的。3. 你的合同缺少一些条款,应依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予以补充4. 实际上我理解你的合同是以一定工作内容为基础的,如果你没有任何理由就提出解除,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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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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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给,坚决顶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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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合同无效,试用期什么时候想走都可以,因为没有正式的合法的劳动合同。既然是试用,大家都是在相互选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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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 在试用期内,企业也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者也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承担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除外)。如企业拒不退还有关证件,可凭收据向劳动部门或法院申请裁决。 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辞职,但是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违约责任,则要按合同规定执行,合同违约责任的约定要合理合法。 协议不符合劳动合同构成要件,属于无效合同,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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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那份协议不符合劳动合同构成要件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四劳动报酬;五社会保险;六劳动纪律;七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据此,你所签定的劳动合同要件不足,是无效的. 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辞职,但是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违约责任,则要按合同规定执行,当然合同违约责任的约定要合理合法。违约金不能太高,否则,有失公平,但是不是当然无效,发射功能争议时,可以申请仲裁庭或者法院减少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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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在的《劳动法》对很大一部分的工厂家来说形同虚设。试问:中国目前有多少家工厂,有多少家用人单位,又有多少家是签定“劳动合同”的?中国现在有了《劳动法》, 试问:有几个劳动者真正的因为《 劳动法》而受益的?尤其在生产基地的南方,少之又少,我现在所在这家公司就没有劳动合同,所以用人单位也无需受《劳动法》约束。上面的兄台,你签订的是试用协议而不劳动合同,它不受《劳动法》的约束,而且在你自愿的前提下签订的,它是有效的。而且该公司根据试用协议有权向你追索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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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没有哪一份合同是完全公平的。从法律角度来讲,试用期的协议中是不应有违约责任的认定的,因为在这个期间内是一个双向试用的过程,用人单位与被试用员工的选择权是平等的,遇到此类的情况要及时采取劳动仲裁。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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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分合同绝对属于无效。按照上海市劳动局05年的规定,任何企业都无权让劳动者无辜加班,并不付以相应的劳动报酬。2。既然该合同无效那你也就不需要支付劳动违约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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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可以说是合法的,当然得付违约金,要不怎么说字可不是乱签的呢!今后多注意,外面的陷井太多了!要想不付违约金也以,一、想办法让厂家炒掉你,二、坚持下去,反正也只有一个半月嘛,又不长,如果你连这会时间都坚持不下去的话,就别混了,干脆回家卖红薯去;三、最干脆的一招是:偷偷溜之大吉。你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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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在试用期间未满是可以解除合同的,也就是可以说你们的劳动关系还没有完全成立。因此,从何谈来的违约,更何况哪来的要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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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已经和用人单位签订了协议。你才两天就走人,这种行为已经违反了这份协议所规定的,所以你要付违约金。如果不付,人家可能会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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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劳动合同管理条例》第五章第四十六条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的以小时作为工作时间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 劳动者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确立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与每个用人单位约定的每日、每周或者每月工作时间,应当分别在法定工作时间的百分之五十以下。 劳动者在多个用人单位的工作时数总和,不得超过法定最高工作时数。 第四十八条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当事人未约定用工期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劳动关系。第五十二条 非全日制劳动者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由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的确定,应当综合考虑非全日制工作的职业稳定、福利待遇等因素。SO,协议不成立,不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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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完全违背了国家的很多法律和法规,根本无效.更谈不上支付违约金一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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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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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协议虽然不公平,但是你自愿签的,因此大多数条款是有效的,仍然是有效协议。特别是其中已经规定了你的违约责任,如果没有足够的理由,你辞职是需要负违约金的。 “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加班”是违反相关规定的,对你没有约束力。如果有证据表明单位强迫你加班,则你可以依据这一条提出辞职,在这种情况下是不需要负违约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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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双方都可以解除合同,不算违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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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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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这期间辞职一应该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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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是有效的合同.2.合同中的部分条款违反劳动法的规定是无效的,但不影响合同的效力.3.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可以辞职而无需原因,因此不存在违约金的问题,因为该规定与劳动法相悖所以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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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合同是不平等合同,部份有效,你不用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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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并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在《劳动法》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中明确规定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 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而且劳动法中规定(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你就可以以你不可以胜任工作为由啊 ,所以在你和这家单位签订的协议中既然没有明确的休假、工作时间的规定,那么你就可以到劳动仲裁去让他们帮助你解决协议,这样就不用怕这家单位让你支付违约金了,而且你可以以自己能力有限没有办法胜任这份工作为由加上工作休息来维护你自己的劳动权益。以后遇到这些劳动纠纷不要害怕,先看看劳动法中的规定,先找到自己的劳动权益,那样你就明白了自己到底是错了还是自己是对的,不过提醒你一句哦,以后在和任何用工单位签订任何的合同或只是一个小小的表格都要注意看有没有维护自己的权益,千万不要让用人单位乘机钻缝哦,好了,希望你早日摆脱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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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此协议部分有效理由:1、此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行为;2、此协议虽然对工作天数、劳动保护、劳动条件等条款未作约定,但对双方的试用期限,工资构成等主要条款作出约定,可以认定协议有效。未约定的条款可依法律固定或一般情况推定;3、因为劳动法明确规定试用期内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因此约定的违约金条款因违反法律规定无效;二、无需支付违约金从协议效力分析的理由中我们知道因该协议中对违约金的约定条款违反劳动法无效,故一方当事人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解除该劳动合同,无需支付违约金。以上分析为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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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协议能证明你是处于单位试用期的,你辞职就不须支付违约金。这是受劳动法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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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需要支付违约金。这份协议属于无效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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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协议中所谓没有约定的是:一周的工作天数、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这些都是劳动合同中的法定条款,即使你不约定,国家也有规定,超过了国家规定,单位就违反了劳动法,可以追究起行政责任。 协议中规定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加班。”违反劳动法规定,系无效条款。 另外,根据《劳动法》及相关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承担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除外)。但根据此合同中条款,其严重违反了劳动法中关于:劳动时间、劳动保护等相应的条款,系无效合同,你可以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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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协议不是劳动合同,不可替代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协议双方随时可以提出解除协议,但约定了有违约金的应视为有效.从你的协议来看,有失公平,如果该单位要求你交违约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该协议可能被视为无效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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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效,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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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和合同是不一样的,协议没有法律效率,当然没有违约金一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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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签的应该是试用合同,有效你可以解除合同,无需负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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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及相关规定,在试用期内,企业也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者也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承担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除外)。如企业拒不退还有关证件,可凭收据向劳动部门或法院申请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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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及相关规定,在试用期内,企业也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者也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承担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除外)。如企业拒不退还有关证件,可凭收据向劳动部门或法院申请裁决.1.这份协议不公平,属于无效合同,无效。2.你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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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最好把这个问题转交给劳动保障机构,那里比较权威!叫我说的话,既然你签了这份协议,应该是有效的,说明你默认的,否则你有权利不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