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一位伤残(三等甲级)军人,于2000年复员,至今还没有安置工作,多次找地方民政局至今末果。本人是陕西咸阳人,在贵州省武警黔南支队服役五年,是一级士官,并且贵阳武警黔南支队司令部及政府于2004年7月12日给陕西咸阳民政局发了证明。在当地方民政局的人不给明确答复,所以想问朋友,解决这个问题最有效的部门是那里。本人可否找律师来解决吗? (待人寻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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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找你们那的"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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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民政部门主管的,如当地不行,应到它的上一级民政部门去反应,自己也看看当地的有关政策,因为每个地方的具体政策是有区别的,我相信上级民政部门会重视你这件事的。如果原部队联系方便,也可证部队出面联系一下更好。 我在部队21年,1986年曾帮助安徽望江县的一位三等甲级退伍战士安排过工作。 不用客气,像你这种情况,每找一次与民政部门接触,最好有书面的依据,以避免口述无凭现象。现在到政府办事,都得讲个依据,你可以到上级民政部门找找领导再说,要准备一些相关的文件和证件,写明事实经过,如能取得部队的协助就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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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在你这事里起的作用不一定大。你到人武部去试试,复员军人应该由他们来安排。不行找媒体爆光。再不行再找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