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尽快离婚,也为了让他尽责任,孩子协议给了他,但孩子一直跟我(他没收入)。但他经常已看孩子的名义骚扰我。为避开前夫的纠缠(他打过我),我写下协议,一星期直接去幼儿园接一次女儿。但他现在再婚了,把女儿接了过去,我才觉得失去女儿的痛苦。我想每周末再接一次,他坚决不同意,要我按协议。到底有没有最多或最少的探望时间啊。作为母亲我受不了离开孩子的苦。和他又没法商量,他是个极其霸道的人。我也准备开始新生活,但少了这个孩子总是残缺的。我该不该,能不能把孩子要回来。其它问题如不详细请看我以前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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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情况我很能理解,但是,此时你如果向法院提出要回孩子的主张,恐怕机会不是很大。首先,是你的经济条件不及他,法院判孩子的抚养权,说穿了就是看父母双方谁的条件好,能给予孩子更好的生活条件而定的。其次,你所说的家庭暴力问题,只能说他曾经有动手打过你,但这本质上与孩子无关,更与孩子的抚养权没有直接的关系,除非你能举证他曾经对孩子也实施过家庭暴力,否则对你要回孩子一事没太大的帮助。最后,他现在已经重新组建了家庭,比起你来他更有利于孩子的抚养,因为他可以给孩子提供一个健全的家,如果再加上他后妻对孩子态度也很好的话,那对你更是不利的。你的心情和心境我能够理解,但是,面对这样的问题,请把目光放长远点。孩子是你的,没人比你更爱她,但是,爱,同时也是一个动词,既然孩子现在生活得很好,那么,做为母亲不应该为此而感到高兴吗?你尽管放宽了心去开始你自己的生活。等自己的生活条件上去了,再想法要回孩子也不迟的。千万要想开些。另外,目前你并没有真正意义上失去你的孩子,说得明白点,只不过孩子没跟你住一起朝夕相处而已,你仍然是孩子的亲生妈妈,这一点是不容改变的,不论那男人是如何的强悍。你对孩子有责任,也有义务,更有探望和亲近的权利,这更是不容剥夺的。再必要的时候,例如见不到自己孩子的时候,你就要勇敢点,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障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悍卫自己的"领土完整",当然不是叫你去发动"战争"只是要争取自己的权利。最后,你可以看一下关于我国对婚姻法的若干司法解释,上面有一条是这样的:如果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在行使探望权时,受到另一方有意识的阻拦和非正常情况下的阻挠,可以做为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日后起诉争取要回孩子抚养权的有利条件。孩子毕竟还是孩子,他还小,大人之间的是非,他也不是很懂,在面对你前夫等人的教唆使坏时,你千万要冷静,切不可学他们那样在孩子面前说是非,孩子总有长大的一天,不要急于现在就在孩子面前澄清自己,只会事得其反,不如,以静致动,顺其自然。最后,祝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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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诉他,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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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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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孩子,当然要要回来,跟着这样的爹,就算他现在经济条件好了,他所有的恶习都能改掉吗?他现在结婚时间不长,和女方的感情正处在甜蜜的阶段,女方爱屋及乌可能对孩子不错,难保时间长了他不原形毕露,将来万一他俩关系不好了或者他们又有了孩子,你的孩子能不受委屈吗?孩子还是跟着自己最放心。还是打官司吧,你能提供他对你实施暴力的证据,应该对你是很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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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找法院解决问题了!这样做,没有后顾之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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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诸法律也就是了,他没收入,还要孩子,在法律上是不可以的,相信如果你有关司来吓吓他,说不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